晶合集成: 晶合集成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4-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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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
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选的独立
董事安广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目前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研发投
入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相关内容及决策程序不
存在违反《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在该方案经董
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对 2023 年度关联
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对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确认是基于
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
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
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安广实、蔺智挺、陈绍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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