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
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赢激光”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对联赢激
光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48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募集资金为 52,907.5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0〕3-42 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5 号)文核准,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36,330,27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25 元,共计募
集资金 98,999.99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435.5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印花税等与发行权益性
证券直接 相关的 新增 外部费用 271.92 万 元后,公 司本次 募集 资金净额为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9,890.55
项目投入 B1 45,192.6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025.05
项目投入 C1 91.3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95.18
项目投入 D1=B1+C1 45,283.9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220.2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826.8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826.87
注
差异 G=E-F 6,000.00
注:差异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6,000.00 万元,其中:1,000.00 万元到期
日为 2024 年 1 月 3 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结构性存款存放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深圳湾支行 4403040160000238705 账户;5,000.00 万元到期日为 2024 年 3 月 18 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结构性存款存放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财富港支行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7,292.5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
项目 序号 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
项目投入 C1 33,381.0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432.21
项目投入 D1=B1+C1 33,381.0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432.2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5,343.7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9,343.75
注
差异 G=E-F 46,000.00
注:差异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46,000.00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购买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期 品种
杭州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存
限公司深圳深圳 4403040160000238705 30,000,000.00 2023/9/22 2024/1/3
款
湾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存
限公司深圳深圳 4403040160000238705 20,000,000.00 2023/9/8 2024/1/3
款
湾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 90,000,000.00 2023/10/31 2024/1/1
南山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 4000021114200014719 170,000,000.00 2023/11/28 2024/2/28 定期存款
东门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存
限公司深圳龙华 770577950428 50,000,000.00 2023/12/1 2024/6/3
款
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存
限公司深圳财富 86043000000127090 50,000,000.00 2023/12/8 2024/3/6
款
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 结构性存
限公司深圳分行 款
小计 46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山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公司全资子
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连同公司、保荐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分别与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中信证券于2022
年7月1日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承接原保荐人中山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
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
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子公司江苏联赢激光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杭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在内容上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
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
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44030401600003113 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司深圳深圳湾支行 04 募集资金账户
小计 8,268,739.6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
限公司深圳宝安中心 637915936 89,921,924.84
票募集资金账户
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250100000500004 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
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380 票募集资金账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44030401600003922 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
司深圳深圳湾支行 47 票募集资金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40000211292016599 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
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24 票募集资金账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
司深圳西丽支行 票募集资金账户
小计 193,437,497.07
合计 201,706,236.6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及“附件 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型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系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管理水
平和产品竞争力,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
绩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数字化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
流动资金主要系提升公司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产品竞争力,
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无法单独核
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惠州
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
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
司(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该项决议
的有效期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截止。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
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截至 2023 年
经公司自查及保荐人定期核查,2023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
公司有 6,000 万元使用暂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因到期
日较晚未在授权期内及时赎回,对于上述情况,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其
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认为联赢激光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联赢激光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除本报
告“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中所陈述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募
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海军 刘新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890.5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1.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283.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
是否已 项目达 项目可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计 截至期末投 是否
承诺投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本年度 到 行性是
调整后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投入金额与 入进度 本年度实 达到
资 目(含 承诺投资 投入金 预定可 否发生
投资总额 金额 金额 承诺投入金 (%) 现的效益 预计
项目 部分变 总额 额 注 使用状 重大变
(1) (2) 额的差额 (4)=(2)/(1) 效益
更) 态日期 化
(3)=(2)-(1)
高精密
激光焊
已达到 收入:
接成套
预定可 83,564.15
设备生 否 32,200.00 27,654.94 27,654.94 1.30 28,789.22 1,134.27 104.10 否 否
使用状 净利润:
产基地
态 5,612.57
建设项
目
新型激
光器及
激光焊
接成套 2024 年 不适
否 7,890.00 6,776.32 6,776.32 90.00 510.81 -6,265.51 7.54 不适用 否
设备研 8月 用
发中心
建设项
目
补充流 不适
否 18,000.00 15,459.29 15,459.29 - 15,983.87 524.59 103.39 不适用 否
动资金 用
合 计 - 58,090.00 49,890.55 49,890.55 91.30 45,283.90 -4,606.65 90.77 - - -
高精密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 2022 年下半年建设完成,2023 年仍处于产能爬
坡阶段,因此 2023 年尚未达到完全达产时的预计效益;
新型激光器及激光焊接成套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于 2022 年 6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期主要原因系本项目原定实施地点在惠州市仲恺高
新区,因公司惠州基地尚在建设,加上在惠州对高端人才招聘相对于深圳较困难,为吸引高端
技术人才,方便开展科研合作,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通过,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本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后,公司购置部
目) 分设备进行项目实施。但因 2021 订单大幅增加,公司在龙岗的租赁用地较为紧张,难以满足
订单增长带来的生产空间需求。虽然本项目实施地点搬迁至深圳市龙岗区,但为满足公司订单
的交付需要,公司在深圳市龙岗区租赁的厂房优先用于生产经营。实施地点变更后,公司尚未
能及时租赁到合适厂房用于本项目的实施。2021 年 12 月,公司拍得深圳市坪山区一块工业用
地。考虑到公司目前厂房紧张现状,且研发中心建设要求较高,资金投入较大。为避免重复建
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待深圳市坪山自有厂房建设完成后,在自有厂房实施本项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398.59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398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
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
(含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联赢科技有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该项决议的有效期于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
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6,000.00 万元;
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因到期日较晚未在授权期内及时赎回,对于上述情况,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附件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7,292.5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381.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381.0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
否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 项目可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达
承诺投 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投入金额与承 到 本年度 行性是
承诺投入 本年度 累计投入 入进度 到
资 目(含 承诺投资 投资总 诺投入金额的 预定可 实现的 否发生
金额 投入金额 金额 (%) 预
项目 部分变 总额 额 差额 使用状 效益 重大变
(1) (2) (4)=(2)/(1) 计
更) (3)=(2)-(1) 态日期 化
效
益
收入:
联赢激光
华东基地
扩产及技 否 36,000.00 35,379.12 35,379.12 14,555.81 14,555.81 -20,823.31 41.14 否 否
术中心建
润:
设项目
高精密激
光器及激
光焊接成 2025 年 不适
否 28,500.00 28,008.47 28,008.47 2,635.69 2,635.69 -25,372.78 9.41 不适用 否
套设备产 1月 用
能建设项
目
数字化运
营中心建 否 9,500.00 9,336.16 9,336.16 43.99 43.99 -9,292.17 0.47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补充流动 不适
否 25,000.00 24,568.83 24,568.83 16,145.55 16,145.55 -8,423.28 65.7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用
合 计 - 99,000.00 97,292.58 97,292.58 33,381.04 33,381.04 -63,911.54 - - - -
联赢激光华东基地扩产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包括生产基地(一期)厂房的购买、生产基地
(三期)的建设及运营及技术中心(四期)的建设,截至 2023 年末,生产基地(一期)厂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房的购买已完成,生产基地(三期)(联赢激光华东基地扩产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扩产部
目) 分)的建设已完成并已投入使用,运营及技术中心(四期)项目正在建设中。生产基地(三
期)2023 年实现收入 28,961.24 万元,净利润 1,891.17 万元,因其处于产能爬坡阶段,因此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8,828.08 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149.86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3-13 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了
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
江苏联赢)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
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含
全资子公司江苏联赢)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46,000.00 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