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
要求及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
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运作规范健康。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将所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内部各项经
济业务及相关岗位纳入了内部控制规范和评价的范围,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执
行有效,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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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