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4
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根
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的
提议,查阅了相关个人资料并征求意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事会董事候选人赵金刚先生、任文艺先生、胡宇权先生、张安邦先生、孔祥征先
生、李新战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郑远民先生、郑登津先生、张选军先生的个人
履历、过往工作经历、以及在本公司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处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
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选军先生、郑远民先生、郑登津先生
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
祥征先生、李新战先生六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郑远民先
生、郑登津先生、张选军先生三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全体委员会成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郑远民 吕文栋 李新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