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
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
到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会前一致推举独立董事郭重清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是公
司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相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