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证
券法》
《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报告期内,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
对员工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
作,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
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重大事项决策程
序、依法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
监督和检查,积极维护了全体股东的权益。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议。
监事会第十三次至第十九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8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
河北省武安市新兴铸管办公楼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 年
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兑现方案》
《2023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的议案》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 年度环境、社
会及治理(ESG)报告》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新兴际华
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预算计划》
《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
(2)2023 年 4 月 26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3 年 8 月 18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在河北省武安市新兴铸管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
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新兴际华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4)2023 年 10 月 23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3 年 11 月 21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新兴际华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于新兴际华集
团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6)2023 年 12 月 12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
(7)2023 年 12 月 22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以及公司 2023 年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全
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实际不断进行健全完善,未发现公司有
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
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
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勤勉尽责、忠于职守,未发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工作职责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
告,对 2023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
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
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与注册会
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有不符合的地方。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
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
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情况,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表决程序合
法,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
易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对董事会
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内控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
控制作用,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
项,公司的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
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管理,保证了募集
资金存储安全、使用合理,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
响的情形。
三、2024 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证券
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活动开展监督,促进公司内控制度不断完善,提高公司整体治
理水平。
了解大局,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
法性,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依法对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与检查,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
为发生。
展需要,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以
及财务、审计、内控等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
能力和水平,监督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以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