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
债券代码:123203 债券简称:明电转 0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明电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739 股票简称:明阳电路
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 15.57 元/股
转股时间: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4 日
自 2024 年 3 月 25 日至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触发“明电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81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73.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7,300.00 万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
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6.73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1 年 1 月 5 日起在深
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明电转债”,债券代码“123087”。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深圳明阳电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1 年 6 月 21 日起可转换为
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为 24.23 元/股。
公司 2021 年 2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
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公
司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明电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4.23 元/股向下
修正为 16.62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 2021 年 2 月 22 日。
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 279,220,000.00 股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总额人民币 83,766,000.00 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明电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6.62 元/股调整
至 16.32 元/股。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
司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
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的有关规定,“明电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6.32 元/股调整至 16.05 元/股。
登记并上市流通,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的有关规定,“明电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6.05 元/股调整至 15.92 元/股。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
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的有关规定,“明电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5.92 元/股调整至 15.57 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
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
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
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4 年 3 月 25 日至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5.57 元/股的 85%,即 13.2345 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
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
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未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
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说明
投资者如需了解“明电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