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博雅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洞天 联系电话:010-60838275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江宁 联系电话:010-6083656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数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是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根据 2023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有效执行了相关规章制度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至 12 月按月查询,已查询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8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
披露文件一致 未全部使用完毕,项目投资进度相对
较慢,可能会出现募集资金在一定期
限内闲置等风险,保荐人提请公司按
计划建设进度加快实施,保荐人将继
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
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无
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见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25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通过案例与法规相结合的方
式,阐述了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
范要求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执行
无 不适用
变动
经自查,中信证券承接长
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 对缺失的募集资金监管
在未及时与公司签署募集 督促公司加强人员培训
资金监管协议的情况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计提 过程,对相关人员进行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减值导致经营业绩波动较 了访谈,查阅了公司及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的情形。公司转让广东 会计师的书面报告,督
复大医药股权时,存在股 促公司就减值事项进行
大变化情况) 权转让付款时间晚于合同 风险提示并且关注未来
约定的情况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的经营状况及商誉减值
风险。已提醒上市公司
及相关方及时完成付款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承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诺 因及解决措施
药控股及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保 是 不适用
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药控股及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规 是 不适用
范与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药控股及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避 是 不适用
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医药控股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医药控股出具的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
是 不适用
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
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保荐代表人赵洞天接
替其负责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
我公司保荐的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 简称“创意信息”)出具《关于对对创意信息技术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股份有限公司及陆文斌、何文江、刘杰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认定:创意信息披
改情况 露的 2021 年度业绩预告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上述行为违
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
款的规定。
我公司在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件后,与上市公司
一起仔细分析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督促上市
公司及相关人员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
法规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徐欣、
宋永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监管措
施认定:我公司作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
目保荐机构,在 2017 年至 2018 年 6 月持续督导
工作中存在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现场检查不到
位,未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并审慎核查,未能督
导发行人有效防止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
对销售收入及主要客户异常变化核查不充分,未
采取充分的核查程序。我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58
号)第四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37 号)第四条的规定。徐欣、宋
永新作为华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的签
字保荐代表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认真查
找和整改问题,检查我公司投行业务内控制度、
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并引以为戒,要求相关人
员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
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在担任陕西嘉禾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过程
中,作为项目保荐人,承担了对发行人经营状况
的尽职调查、申请文件的核查验证等职责,但未
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执业规范的
要求,对发行人境外存货、境外销售、内部控制
等异常情形保持充分关注并进行审慎核查,发表
的核查意见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三十条、
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
实措施进行整改,出具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
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责。我公司将在从事保荐业
务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荐业务执业规
范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遵循诚实守信、勤
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荐人职责,督促保荐
代表人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出具文
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
施的决定》。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在担任航天通
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智慧海派科技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过程中,存在以下违
规情形:一是重组阶段未对标的公司的主要供应
商、主要客户和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慎核查;二是
持续督导阶段未对上市公司销售真实性等进行审
慎核查;三是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
司所购买资产真实实现的利润未达到预测金额的
违反《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证监会
令第 127 号,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六条和《上
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
称《财务顾问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的
规定,按照《重组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
条和《财务顾问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
规定。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
实措施进行整改。公司将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
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
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公司已严格按照内部问
责制度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
向证监会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雄塑科技出具《关于对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黄淦雄、彭晓伟、吴端明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认定:雄塑科技 2022
年度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数据相比
差异较大,且涉及盈亏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三条等相关规定。雄塑科技董事长黄淦雄、时
任总经理兼代理董事会秘书彭晓伟、财务总监吴
端明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
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雄塑科技上述违
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我公司在上市公司收到前述监管函件后,与上市
公司一起仔细分析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督促
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
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我公司保荐的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智动力”)出具《关于对深圳市智
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
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认定:
智动力在财务会计核算方面存在不良品有关核算
不准确、相关年度商誉减值测试参数设置不合理、
委托加工业务未按照净额法核算、模具收入与相
关产品成本核算不匹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足、
报废品会计处理缺乏依据等问题,在制度建设、
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不规范情
况。深圳证监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和《上市公司现场检
查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2〕21 号)第二十一条
的规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我公司在上市公司收到《决定书》后,与上市公
司一起仔细分析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要求公
司全体董监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
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完善公司治理,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
求公司加强财务核算基础,提升会计核算水平,
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会计核算和财务
管理的规范性,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
募集资金管理、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薄弱
环节或不规范情形进行全面梳理和改进,切实提
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应对相关年度商誉减值测
试参数设定的合理性进行审慎评估,确保商誉减
值计提的准确性。
我公司保荐的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关于对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及王宏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管
措施认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仅有 2 名独立董事,
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在此期间长期存在独立董事未占多数的情
况,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
〔2018〕29 号)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2〕14 号)第四条
第二款的规定,导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构成和
运行不合规。公司未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上
述违规信息,未向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违反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八项的相关规
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王宏源作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是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
人员。
我公司在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件后,与上市公司
一起认真落实整改,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学
习,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规要求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运作,避免
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河南监管局对我司保荐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量钻石”)及相关人员出具
《关于对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
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认
定:力量钻石关联交易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审
议程序,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规定;
部分募集资金未通过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违
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第五条规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3 号)第二条规定。
我公司在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件后,与上市公司
一起仔细分析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督促上市
公司及相关人员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
习,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我公司保荐的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关于对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认定:公司 2020 年
半年度至 2022 年半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应收款项
收回情况与实际不符,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不
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
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此外,还存在《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审批权
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以及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等问题。
我公司在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件后,与上市公司
一起仔细分析问题原因,并推进落实整改。要求
公司全体董监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
培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完善公司治
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应加强财务核算基础,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增强
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的规范性,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应高
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
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进
行全面梳理和改进,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应全面梳理相关应收款项收回涉及业务的具体情
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处理。
保荐的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义翘神州”)出具《关于对北京义翘神州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
决定》。纪律处分认定:义翘神州于 2022 年 8 月
金管理的公告》显示,自上市以来,义翘神州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义翘神州未就上
述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上述
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7.1.2 条、
第 7.1.3 条相关条款的规定。义翘神州董事会秘
书冯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
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
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和《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3.34 条相关规定,对义翘神州上
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我公司在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件后,与上市公司
一起仔细分析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督促上市
认真吸取教训,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组织公司完
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及信息
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出具《关于对保荐代表人韩昆仑、段晔给予通报
批评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认定:韩昆仑、段晔
作为我公司推荐的陕西嘉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直接承担了对发
行人经营状况的尽职调查、申请文件的核查验证
等职责,但未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
等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发行人境外存货、境外销
售、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异常情形保持充分关
注并审慎核查,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上述行
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
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三十条、
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我公司在知悉对保荐代表人的纪律处分后高度重
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问责,并要求相关人
员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荐业务
执业规范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遵循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荐代表人职责,
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
的真实、准确、完整。
《关于对焦延延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监管
措施认定:焦延延在履行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收购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财务顾问过程中,未对上市公司销售真实性等
进行审慎核查。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我公司在知悉对保荐代表人的监管措施后高度重
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问责,并要求相关人
员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荐业务
执业规范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遵循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荐代表人职责,
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
完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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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洞天 黄江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