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337 公司简称:李子园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是 □否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公司、云南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浙江龙游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江西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鹤壁李子
园食品有限公司、浙江李子园贸易有限公司(曾用名:金华市双园食品销售有限公司)、金华市李子园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李子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李子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 额之 100.00
比
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重点控制活动:货币营运和管
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生产流程和质量管理、设备管理、资产运行管理、成本费用管
理、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研发管理、对子公司的管控、信息系统管理、信息
披露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收款风险、采购与付款风险、货币资金活动风险、原料采
购风险、工程项目风险,存货管理风险、资产管理风险、信息系统风险等。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总资产 >0.50% >0.05%≤0.50% ≤0.05%
净资产 >0.50% >0.10%≤0.50% ≤0.10%
营业收入 >0.50% >0.10%≤0.50% ≤0.10%
利润总额 >3.00% >1.00%≤3.00% ≤1.00%
说明: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
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认定内部控制无效。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
重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舞弊行为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
利影响;
(3)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告或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
未能发现;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6)公司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
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错报,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董事会与管理
层的关注。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
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控缺陷。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财产损失额 缺陷造成的财产损 失 额 资产总额的 0.5%≤缺陷 缺陷造成的财产损失额<
≥资产总额的 1% 造成的财产损失额<资产 资产总额的 0.5%
总额的 1%
说明: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
响的范围等因素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2)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
系统性失效;
(3)核心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有效整改;
(5)出现重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质量事故并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其他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2)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3)出现较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质量事故;
(4)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无
缺陷
□是 √否
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无
大缺陷
□是 √否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
并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为底线,持续健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
体系。公司审计部对公司货币资金、财务报表信息、采购、销售、工程等重要领域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
检查,确保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规避了控制风险。公司本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能
有效执行。下一年度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国平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