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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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4—013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上午
实际出席董事 10 人,董事陈跃先生因公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张存生
先生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董事长许鸿生先生主持,公司
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指定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
认,母公司 2023 实现净利润为 250,482,365.13 元。本年度按《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25,048,236.51 元,
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 225,434,128.62 元。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104,140,133.20 元,累计剩余未分配
利润 2,031,407,202.46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
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
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
司的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
在重大差异。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
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财务预算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预算方案如下:2024 年度上网电量 92.74 亿千瓦
时,供热量 417.64 万吨,营业总收入为 58.97 亿元。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亿元(含到期额度续订)
          。
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授信额度及签署有关决议。
件。
相关决议出具之日止。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
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广州
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
议案》
  。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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