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
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4)第 320A007896 号标准无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 公 司 2023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利 48,247,600.12 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 2,097,416,722.24 元,本年度末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2,583,016,432.86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 1,035,489,09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 21,626,762 股后的股
本 1,013,862,3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5 元(含
税),不转增不送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因股权激励计
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股份回购股份注销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
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
参与分配),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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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有益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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