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4-544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辛德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
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 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 的 具 体 内 容 于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
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报告内容参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
和“重要事项”章节。具体内容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
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报告内容参见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中“管理
层讨论 与分析 ”和 “财务 报告 ”部分 。具 体内容 公司 披露于 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实现的净 利润 提取 10%法 定盈余 公积 826,936.24 元,加 上年初 未分 配利润
为 315,798,183.48 元。
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董事会提出 2023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 15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
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同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依法合规。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额度的预计的议案》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经审核,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行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拟
向银行申请的额度,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批复额度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现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
行修改。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现拟
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
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现拟
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
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现拟
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
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现拟
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现拟
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良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
行之有效,形成了较完善的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工作计划中的
各项任务。2023 年没有发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
求,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导致中小股东利益损害的情况发生。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报告》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报告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通知、
召开方式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
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