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4-007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7,854,368.15元,截
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1,932,002.00元。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
总股本134,033,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209,900元(含税),占公司
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