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合力科技 股票代码:603917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
(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的影响 31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董事:
施定威 施良才 蔡振贤
邬振贵 杨维超 许 钢
胡力明 万伟军 王国祥
监事:
樊开曙 贺朝阳 张 莹
除董事、监事外
的高级管理人 吴海涛 王国威
员: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指
对象发行 票并在主板上市
合力科技、发行人、公
指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实施细则》 指
则》
《公司章程》 指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泰联合证券
发 行 人律 师、 大成 律
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师、本次发行见证律师
会计师、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差异,
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授权的议案》等议案。
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证监许可〔2023〕1595 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向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出
了《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缴
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规模为
实际缴款总额为 596,937,600.00 元。
额划付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认购资金到位的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568 号)。经审验,截至 2024 年 03 月 26
日止,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已收到发行对
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596,937,600.00 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资金验资报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567 号)。经审验,截至 2024 年 3 月 27 日止,发
告》
行人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04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69
元,共募集人民币 596,937,6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人民币
人民币 47,04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539,048,376.36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
增股份的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
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024 年 3 月 19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11.89
元/股。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 12.69 元/股,相当于本次发行底价 11.89 元/股的 106.73%。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8 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赣
江新区财投晨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岱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岱熹龙腾 1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鸿进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鸿进行远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龙盛捌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投
锐进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天安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广州农商
行-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中信银行-
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合计 47,040,000 596,937,600.00
(四)发行数量
根据《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
司总股本的 30%,即 47,040,000 股(含本数)。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47,040,000
股(含本数),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五)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6,937,6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
民 币 10,849,223.64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
资金上限 79,000.00 万元。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与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
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及限售期安排均遵循了《认购邀请
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符合《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
规定。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
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
资者利益的情况。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收盘后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认购邀请书》
及相关认购附件,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名单包括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前 20 名股东中的 11 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共 9 名)、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5 家、证券公司 2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14 家、董事会决
议公告后已经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38 家。
自《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发行方案》和《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名单》报备上交所后至本次发行簿记前,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16 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
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相关认购附件,新
增投资者如下:
序号 新增投资者名称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财投晨源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的范
围符合《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
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书》真
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竞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
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22 个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相关文件。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22 个认购对象
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
完整的附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除无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外),
均为有效报价。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
序号 认购对象 是否缴纳保证金
(元/股) (万元) 效报价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产品
象山弘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 14.50 4,000
有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财投 13.75 5,000
晨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资基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
华泰多资产组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
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
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13.47 2,000
募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
序号 认购对象 是否缴纳保证金
(元/股) (万元) 效报价
上海岱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金
上海鸿进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 13.76 2,10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03 2,400
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及《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原则:“当有效认
购对应的累计认购资金金额等于或首次超过本次拟募集资金上限 79,000 万元时
或有效认购对应的按其最低认购价格计算的累计认购股数等于或首次超过本次
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47,040,000 股时,上述累计有效认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
次发行价格。”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全部有效报价对象依次按(1)认购价格优
先;(2)认购金额优先;(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后,当
申购价格为 12.69 元/股时,对应的申购股数首次超过 47,040,000 股,故最终确定
发行价格为 12.69 元/股。
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认购邀请书》的配售
原则,按照上述优先顺序配售,12.78 元/股以上(含)报价对应于发行价格的申
购数量累计超过 47,040,000 股,最终本次发行申购价格超过 12.78 元/股的认购对
象对应的申购金额全额获配,申购价格为 12.78 元/股的认购对象对应的申购金额
部分获配。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 18 名,发行价格为 12.69 元/股,本次发行
股票数量为 47,04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96,937,600.00 元。本次发行最终确
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赣
江新区财投晨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岱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岱熹龙腾 1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鸿进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鸿进行远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龙盛捌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投
锐进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天安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广州农商
行-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中信银行-
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合计 47,040,000 596,937,600.00
三、本次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月坛南街 1 号院 7 号楼 9 层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注册资本 23,8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
(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经营范围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073,286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企业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8 楼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
(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
经营范围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4,334,121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江西赣江新区财投晨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江西省赣江新区直管区中医药科创城新祺周欣东杨路 8 号 36 栋二层
注册地址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铁置业大厦 37-38 楼达晨财智
执行事务合伙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玥)
人
出资额 5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4,728,132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企业名称 上海岱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瀛东村 53 号 3 幢 189 室(上海智慧岛数据产业园)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500 号 A 座 2213
法定代表人 魏建君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576,044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5 楼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
经营范围 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获配数量(股) 5,831,363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资基金
企业名称 上海鸿进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浙江中路 400 号 9 楼 901 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浙江中路 400 号 9 楼 9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
上海恬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涛)
人
出资额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经营范围 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891,252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企业名称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2 层
法定代表人 王军
注册资本 403,442.6956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
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
经营范围
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
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获配数量(股) 1,576,044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企业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
法定代表人 朱健
注册资本 890,461.0816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
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
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获配数量(股) 2,915,681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姓名 陈松泉
身份证号码 4405271970********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获配数量(股) 1,970,055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企业名称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G 座 132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院安联大厦 1104
法定代表人 刘允虎
注册资本 1,56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经营范围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576,044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基金
企业名称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188 号滨江基金产业园 2 栋 204
主要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478 号运达国际广场 28 楼
法定代表人 任颜
注册资本 97,882.2971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证券投资。
(以上业务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
经营范围
政信用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获配数量(股) 1,576,044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企业名称 象山弘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 929 号(主楼)2402-07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 929 号(主楼)2402-07
执行事务合伙
浙江弘日宝玺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周宏)
人
出资额 47,28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私募股权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
获配数量(股) 3,940,110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企业名称 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广州路 2099 号 9#楼第 9-12 层
主要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广州路 2099 号 9#楼第 9 层
法定代表人 刘军
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152,088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企业名称 UBS AG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4051
注册地址
Basel, Switzerland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花园石桥路 33 号 38 层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境外投资证书
QF2003EUS001
编号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 2,679,275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姓名 刘姊琪
身份证号码 2113021983********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获配数量
(股)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合”)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7 层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
经营范围 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576,044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产管理产品”)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7 层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
经营范围 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576,044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管理产品”)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7 层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
经营范围 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492,329
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本单位
/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
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单位/本人及
其最终认购方未接受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
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提供的
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并保证配合主承销商对本单位/本人的身份进行核查。
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
出资方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
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
补偿的情形。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
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
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
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
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
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
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参与认购,该等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
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
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
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的
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该等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
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
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象山弘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财投晨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岱熹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岱熹龙腾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鸿进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鸿进行远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金泰龙盛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
创投锐进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
资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类机构,以其管理的年金产品和保险产品参与
认购,该等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
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证券公司;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般企业法人;陈松泉、刘姊琪为自
然人投资者;UBS AG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
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本次
发行见证律师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等级是否匹配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心(有限合伙)
上海岱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岱熹龙腾
上海鸿进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
基金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
龙盛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
轻盐创投锐进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象山弘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承受等级是否匹配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天安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产组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
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
产品”)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合力科技本次
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
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经核查: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承诺“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
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接
受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行类第 6 号》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法定代表人:江禹
保荐代表人:卢旭东、刘栋
项目协办人:蒋霄羽
项目组成员:姚雨田
电话:010-56839312
传真:010-5683950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B 座 16-21 层
负责人:袁华之
经办律师:石锦娟、周晓燕
电话:010-58137799
传真:010-58137788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会计师:胡俊杰、黄波
电话:021-23280000
传真:021-63392558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会计师:黄波、蒋林泽
电话:021-23280000
传真:021-63392558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总股本为 156,800,000 股,前十大股东持
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有有限售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性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条件股份数
号 (股) (%) 质
量(股)
A 股流
通股
A 股流
通股
A 股流
通股
A 股流
通股
上海岱熹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岱熹战略新兴 基金、理 A 股流
产业成长一号私募证 财产品等 通股
券投资基金
A 股流
通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易方达供给改革 基金、理 A 股流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财产品等 通股
投资基金
福州中青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中青新 基金、理 A 股流
能源战略投资一号私 财产品等 通股
募股权投资基金
A 股流
通股
A 股流
通股
合计 89,907,177 / 57.35 /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持有有限
持股比 售
序 持股数量 股东性
股东名称 例 条件股份 股份性质
号 (股) 质
(%) 数
量(股)
A 股流通
股
A 股流通
股
A 股流通
股
A 股流通
股
上海岱熹投资管理有限
基金、
公司-岱熹战略新兴产 A 股流通
业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 股
品等
资基金
A 股流通
股
A 股流通
股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
基金、
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 限售流通
赣江新区财投晨源股权 A股
品等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
-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 A 股流通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股
品等
金
基金、
象山弘成股权投资基金 限售流通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A股
品等
合计 88,388,740 / 43.36 8,668,242 /
注:樊开曙与邬金华经友好协商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樊开曙先生将持有公司股份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47,040,000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仍为施良才、樊开曙、施元直、樊开源、施定威、蔡振贤、贺朝阳。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
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
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及时抓住轻量化、电动化趋势,满
足一体化模具市场需求,并进一步扩展产能规模,完善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生产
及供应能力,从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助力公司保持长期稳健的经营发展。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
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大
型一体化模具及精密铝合金部品智能制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大型一体
化模具及精密铝合金部品智能制造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项目计划在浙江省象
山县滨海工业园区内购置土地新建厂房,及对部分已有厂房进行升级改造。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房屋建筑物及土地
使用权的议案》,拟以 4,297.37 万元自有资金购买关联方宁波合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拥有的坐落于象山县滨海工业区金开路 72 号工业房地产资产,2023 年 3 月,
公司与宁波合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建筑物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合
同》。除以自有资金向关联方购买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项
目外,公司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存在影响公司生产经
营独立性的情况,不存在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况。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
序。
(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
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
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
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
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规模、限售期安排以
及竞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
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
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查验,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具备实施本次发行的法定条件;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
《申
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及形式符合《实施细则》的规定;发行人与认
购对象签署的《认购协议》及本次发行相关法律文件的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
的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应的主体
资格;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涉及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尚需为本次发行
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并办理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及公司
章程变更等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蒋霄羽
保荐代表人:
卢旭东 刘 栋
法定代表人: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
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经办律师:
石锦娟 周晓燕
律师事务所授权代表:
李寿双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
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
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
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审计机构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胡俊杰 黄 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
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
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
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 波 蒋林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审核
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六)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发行人办公地查阅。
办公地址:浙江象山工业园区西谷路 358 号
电话:0574-65773106
传真:0574-65773106
联系人:吴海涛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四、信息披露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页无正文,为《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施定威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