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化集团: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4-16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用于回购的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不低于 10,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金额
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按照回购金额下
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33.33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
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666.67 万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 1.4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后的股
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出售,并在 3 年内全部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的 3 年内转让完毕,
尚未转让的部分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
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二、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止 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实施期限已过半,暂未实施
回购。
  三、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对上市
公司不得实施回购情形的规定,公司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不得实施回购。目
前公司符合上述不得实施回购的情形,因此暂未实施回购。
  四、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公司已
形成具体的股份回购实施方案,回购资金已到位,后续将根据重大事项筹划情况和市场
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根据相关规定和回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雅化集团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