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谊众: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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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14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调整后的情况如下:
  ?   首次/预留授予价格: 29.73 元/股
  ?   首次授予激励人数:由 68 人调整为 67 人
  ?   首次授予数量:由 171.49 万股调整为 171.05 万股
  ?   预留授予数量:22 万股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已旅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胡改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审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依据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由及调整事项
  公司拟定的 68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该名
员工原授予的 0.44 万股限制性股票自动作废。综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人数由 68 人调整为 67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171.49 万
股调整为 171.05 万股。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针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首次授予数量的
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调整。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
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针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首次授予人数、首
                            《公司 2022 年限
次授予数量)的调整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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