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及《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
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于2024年3月27日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了本
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6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签订
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文件。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的公示结果结合监事会的
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拟激励对象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