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24-14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所有董事(经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并于 2024 年 4 月 3 日以传签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当参与传签的董事 5 人,实际参与传签的董事 5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 Erik Fyrwald 先生的辞职函。Erik Fyrwald 先生
因先正达集团工作安排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Erik Fyrwald
先生的辞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的董事后生效,其承诺在股东大会选举聘任新
的董事之前,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
事及其在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Erik Fyrwald 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之间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辞职
有关的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
公司董事会谨此就 Erik Fyrwald 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
给予高度评价并深表谢意。
(1)关于刘红生先生的提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先
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正达集团”)提名刘红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之日起算,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同日收到控股股东先正达集团《关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提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
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作为新增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该等提名应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董事会亦同意自股东大会选举刘红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之日起,由其担任公
司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
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董事会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红生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现任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生
产经营高级顾问。刘红生先生 2000 年加入中化集团,在中化国际(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物流板块担任多个职务,并于 2016 年出任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合盛农业集团董事长。2018 年刘红生先生被进一步任命为中化集
团化工事业部党委书记、总裁,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
事、总经理。2022 年,刘红生先生被任命为先正达集团中国党委书记、总裁,
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加入中国
中化前,刘红生先生曾在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任职。
刘红生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哲学学士学位,后获上海海事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学位。
截至本公告日,刘红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文所述任
职外,刘红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刘红生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刘红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