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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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 临-00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上午8:3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
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
到董事10名,现场出席4名,董事王玉民、陈国军及独立董事冼国明、
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刘国强先生主持会议。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刘国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
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刘国强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
尽责、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选举闫云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不再担任公司副
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闫云胜先生。
   同意 10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闫云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闫云胜先生
在担任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
任谢国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同意 10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王立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王立鑫先生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公司对王立鑫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张文成先生为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简历附
后),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指定张文成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张文成
先生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
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
秘书的正式聘任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 10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在此,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全体成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科学发
展与规范运作做出突出贡献表示崇高的敬意和真挚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经过充分酝酿讨论、股东推荐,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提名闫云胜先生、王玉民先生、谢国强先生、高文赞先
生、陈国军先生 5 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
后)。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
司董事,并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同意 10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期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过充
分酝酿讨论,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谢宏
先生、梁俊娇女士、胡晓珂先生、胡传雨先生 4 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谢宏先生、梁俊娇女士、胡晓珂、胡传雨先
生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成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10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六、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以上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同意 10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闫云胜,男,1968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
工程师。曾任峰峰集团羊东矿副矿长、矿长,小屯矿矿长,九龙矿矿
长,峰峰集团代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常委等职。现任公司党
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的情形之一;近三十六个月,除受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一次通报批评处分外,不存在其他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王玉民,男,1975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
程师。曾任峰峰集团薛村矿副矿长、梧桐庄矿副矿长、青海江仓一号
矿矿长、九龙矿矿长、宝峰矿业总经理,邯矿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
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峰峰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公司
董事。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合担
任董事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谢国强,男,1977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
级工程师。曾任邢东矿技术部部长、邢东矿总工程师、邢东矿矿长、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
副书记等职。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高文赞,男,1972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
会计师。曾任峰峰集团羊渠河矿财务科科长,峰峰集团财务管理部主
任会计师、副部长、规划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部部长,冀中能
源集团财务与资本运营部副部长等职。现任冀中能源集团副总会计师、
财务部部长、公司董事。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国军,男,1965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正高
级会计师。曾任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财务科副科长、科长;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河北省高速公
路管理局财务与投融资部主任;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
部部长(资产管理中心主任)。现任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会计师、公司董事。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简历:
  张文成,男,1970 年 9 月出生,民建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
曾任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事务中心主任审计师、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华药集团资产管理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华北医
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等职。截止决议公告日,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没有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宏,男,1965 年出生,博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部、通风部经理,华北科技学院安全
培训处副处长,华北科技学院科技管理处副处长、处长。现任华北科
技学院校报编辑部总编,中安安全工程研究院理事,第五届国家安全
生产专家组成员,河北匡正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独立董
事。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
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梁俊娇,女,1966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税收会
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中国希格玛公司会计、中央财经大学助
教、副教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开滦股份独立董事,三维天地
独立董事,东方国信独立董事,北方实验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
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胡晓珂,男,1971 年出生,法学博士,律师。曾任农业部主任
科员,农民日报记者等职。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商法教
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中国保险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商法学会理
事,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贝尔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北京全时云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
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胡传雨,男,1978 年生,哲学硕士。曾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
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金
融学院办公室主任,院长助理。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育部金融学教指
委秘书处办公室主任,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执行秘
书长。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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