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4-010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
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
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晗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4 年 4 月 2 日作为预
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6.85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13.93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