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立平
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尽职尽责、勤勉地行使公司及全体股东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认真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
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王立平,男,1967 年 7 月生,1990 年 7 月本科毕业于吉林工
业大学计算机专业,后于 1997 年 6 月取得吉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
专业博士学位。1990 年 8 月参加工作,曾任吉林大学计算机专业讲
师,华中科技大学机械专业博士后,清华大学机械专业副教授。现任
清华大学机械专业教授,中航重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次临时股东大会,一次定期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23年度,本人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独立董 缺席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未亲自参加会 东大会
事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议 的次数
王立平 12 12 6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战略投资与 ESG 专门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算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战略投资与 ESG 专门委员会、预算委员
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各委员会及审议各项议案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共召开 4 次会议,均由本人召集并主
持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0 项,具体情况见下表: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名称
第七届董事会薪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酬委员会第二次 2023-10-9
会议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励计划(2023 年修订)>及其摘要的议案》
划(第二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薪 3.《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
酬委员会第三次 2023-10-24 二期)>的议案》
会议 4.《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薪
划(第二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酬委员会第四次 2023-11-25
会议
划(第二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薪
酬委员会第五次 2023-12-19
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会议
战略投资与 ESG 专门委员会 2023 年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均亲
自出席了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8 项,具体情况见下表: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名称
第七届董事会战
略投资与 ESG 专
门委员会第二次
告》
会议
与 ESG 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战 议案》等 7 项
略投资与 ESG 专 2.《关于公司拟收购山东宏山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
门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 效<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战
略投资与 ESG 专
门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战 1.《关于航空工业安大拟实施航空锻造产品生产能力提
略投资与 ESG 专 升建设项目的议案》
门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 与 ESG 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战
略投资与 ESG 专 1.《中航重机关于通过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向子
门委员会第六次 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
预算管理委员会 2023 年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
议,审议通过议案 4 项,具体情况见下表: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名称
第七届董事会预 2.《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
算管理委员会第 2023-3-10 告》
一次会议 3.《关于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预 1.《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
算管理委员会第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一次会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2023 年利润分配、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等
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表决通过。
(四)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认真审
查了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以下简称“第二期激
励计划”),并对激励计划的激励范围、解锁指标、激励人员名单进
行了指导和建议。经审查,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司进行现场办公,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汇报、通过资料审核、
查阅等方式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并与其他独立董事分别到公司子公司
景航公司、永红散热公司、安大宇航公司开展深度调研,对公司实际
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同时公司组织本人及其他董事到上海昌
强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航机电(上海)参观考察,了解锻造行
业前沿技术和行业发展趋势。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
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
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时间 地点 调研企业
贵州永红换热冷却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昌强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度内的董事会决议进行了表决,
并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对公司关
联交易、利润分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名董事会候选人、募集
资金使用及管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于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的议案》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司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进
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与航空工业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
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
时,在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其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业务,本
人还对《关于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与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没有发现损害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人在会上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方案进行了严格的审
核,认为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
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
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更换董事提名情况
董事会候选人提名程序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履历、取得资质等材料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和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
进展及置换均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对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严格的审核,认为: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进展及置换均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情况
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对股票激励解锁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的事项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研究了解锁人员的考核情况,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各项信息是否根据相关证监会、交易所规定及时披露
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认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3
年,依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公司结合实际
经营需要,继续深化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执行和监督力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
会,认真审核内部控制相关议案,认为: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
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
存在重大缺陷。
(八)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同意该议案并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发表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和专项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
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该事项
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运作,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有效。本人能够保持对相关法律法规
的学习,不断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对控股股东行为进
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展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继续发挥沟通、监督作用,确保发表客观公正
独立性意见;继续坚持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继续努力深
入基层企业调查研究,力争提出有水平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继续发
挥好独立董事的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较高
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