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566 证券简称:梓橦宫 公告编号:2024-035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已经结束。考虑到未来公司可持续发展,
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拟进行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3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46,561,080 股,根据扣除
回购专户 600,000 股后的 145,961,08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
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分配的现金红利
回购金额 20,751,807.94 元)共计 173,530,941.94 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82.99%,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度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
润分配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
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并考
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最低比例:当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
且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在公司外
部经营环境和自身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出发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首先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
行完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公司董事会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内容
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四川
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
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六、其他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决策程序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