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影业: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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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30             证券简称:博纳影业     公告编号:2024-023 号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于冬先生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何英女士(简历详见
  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何英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聘任为
  财务总监的情形。
    由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黄明芳女士因退休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
  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同意指定由何英女士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将
  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并及时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何英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5530885
    传 真:010-85530999
    电子邮箱:ir@bonafil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馆东路乙 2 号博纳大厦 11 层
    特此公告。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
附件:
                    简    历
  何英女士,女,1976 年生,中国国籍,武汉大学经济学学士,华中科技大学经
济法学硕士,美国福坦莫大学与北京大学中美合作项目 MBA 硕士。何英女士自 2014
年至 2022 年任完美世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财务总监,2022 年至 2023 年任好未
来教育集团财务总监,现任博纳影业集团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何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何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何英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何英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
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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