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15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
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
了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方案,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三、薪酬标准
(1)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
取董事津贴;
(2)其他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 1.2 万元/月
(税前);
(3)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1.2 万元/月(税前)。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
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1 万元/月(税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
经营业绩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发放办法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
效。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