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2 证券简称:天德钰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4 年 3 月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促进了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意《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
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
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
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1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
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
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天德钰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应回避表决,本议案将
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条件,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
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
计划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4-016)。
特此公告。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