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科技: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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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 9 人,实际到会人数为 9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
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董事会以记名方式表决,本次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
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拟定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认为,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员,充分调
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管理骨干、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的
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为公司
的持续快速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一致同意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
制定《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解海华、陈田安、王建斌、陈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烟
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烟台德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认为,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致同意公司拟定《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解海华、陈田安、王建斌、陈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烟
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
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相关权益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行权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
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
事宜,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
激励对象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0)授权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激励计划的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
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
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
所有行为。
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解海华、陈田安、王建斌、陈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烟台
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4-013)。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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