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建坤先
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
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赵建坤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
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赵建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