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9 证券简称:金凯生科 公告编号:2024-014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
合并报表净利润173,574,166.3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3,574,166.37
元,未分配利润406,547,893.66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
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2023年12月
鉴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与全
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金凯(辽宁)生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033,3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8,826,668.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4,413,33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0,446,669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
年度。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若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和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
理性。
三、本次方案审批意见及程序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次方案,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
求和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
的相关承诺,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业绩及发展相匹配,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经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目前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公司
当前的经营状况,兼顾了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