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5
债券代码:123050 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以书面
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参加
监事 3 人,其中马君显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符合《公司法》及《深圳市聚飞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晶女士主持。
经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
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公告。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的《证券时
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计报告真实合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
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
鉴于目前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的情况,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
存在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引起公司总股本变动,实际分红总额公司将以实施权
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相
应调整,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含税)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以实际实
施的结果为准。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
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正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实际情况,所提出
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
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适应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在企业管
理的各个方面较好地发挥了控制与防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
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的有效性。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
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在公司治理中应进一步加强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不断深入推进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建立健全,进
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3 万元。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
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公
司严格按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
法、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
全文》之“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薪酬由基本
工资和绩效年薪组成,基本工资根据任职岗位由公司相关薪资制度统一规划;年度
绩效奖金与公司完成的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挂钩,根据公司当年效益,结合年度个
人绩效及服务时间共同决定。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
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孙晶
女士、马君显先生 2 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
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
职责。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第六届监事会津贴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即将届满,第六届监事会每位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每月
人民币 4500 元(含税)津贴,每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每月人民币 2500 元(含
税)津贴,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之日起算。
此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050,简称“聚飞转债”)自 2020 年 10
月 20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止,共有 256
张聚飞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 5,149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342,288,824 元,变更为
因此,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修订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