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锁
债券代码:112934 债券简称:19 新兴 01
债券代码:149504 债券简称:21 新兴 0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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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新兴铸管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第
三方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兴铸管”或“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19
新兴 01”、
“21 新兴 01”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光大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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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公司注册地址:武安市上洛阳村北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齐书
(四)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新伟
(五) 联系电话:0310-5792011
(六) 联系传真:0310-5796999
(七) 登载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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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
息。
(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 2024 年 6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
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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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三、 重大事项提示
光大证券作为“19 新兴 01”、
“21 新兴 01”的受托管理人,根
据发行人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披露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现将本次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3月21日召开
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
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未达标,
需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10,948,107股由公司进行回
购 注 销 , 涉 及 激 励 对 象 人 数 422 人 , 需 公 司 支 付 回 购 资 金
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注册资本
将 减 少 10,948,107 元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3,974,130,392 元 减 少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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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结束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上述拟回
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的注册
资本也将相应的发生变化。
有关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减资的具体事宜,发行人已
于2023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详情请参见《关于2019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4)及《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23-46)。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减少注册资本对发行人的影响
发行人本次以自有资金对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回购价
格及回购数量符合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
修订稿)》的规定,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会对发行人公司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
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
条件。
光大证券将继续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公司债券本
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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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相应的受托管理职责。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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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
司减少注册资本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