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24]0011008898 号)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 208,003,811.78 元,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08,003,811.78 元,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 646,626,764.97 元;2023 年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2,295,420.3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
司按净利润 5%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0,114,771.02 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636,499,825.72 元。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
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若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前,
公司不能进行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鉴于目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正在推进
中,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 2023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的规
定,拟计划在 2024 年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热线、邮箱、互动平台等)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股东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充分
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年上市以来,一直以稳定持续的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2020-2022 年度每年均按 10 派 3
元(含税)的方案实施了现金分红,累计分红金额为 9,492.74 万元。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股东,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
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尽快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积极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改善公
司股本结构,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三)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