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宁波
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
认真地审阅和尽职调查,经充分讨论,现发表对该议案的书面审核意
见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次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杭州明州姑娘桥康
复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常熟明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
泰州明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南京瑞霞明州康复医院有限
公司100%股权、南昌明州赣北康复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明
州甬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有
效的沟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在医疗产
业的业务布局。
本次交易标的均经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进
行审计评估,并出具书面报告,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
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成员:王溪红、沈国英、段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