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1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以即时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
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建安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简基松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核,董事会同意推选简基松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拟担任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召集人、合规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补选
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提前审议通
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独立董
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
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选费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核,董事会同意推选费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3 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提前审议通
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费城
先生为公司执行总经理,代行公司总经理职权,任期与公司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提前审议通
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下午 14:00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4 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