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简称:中国中冶 A 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
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72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低于 30%,主要是考虑公
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公司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
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这也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年末中国中冶本部未分配利润为 597,338 万元。公司拟以总股本 20,723,619,170 股为
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2 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人民币 149,210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448,128 万元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及以后年度分配。该方
案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占 2023 年度中国中冶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 17.21%,较 2022 年增长 0.47 个百分点。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67,041 万元,拟分配的现
金红利总额 149,210 万元。中国中冶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资金支出安排。虽分配总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未达 30%,但分
配总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仍较 2022 年增加 0.47 个百分点。该方案
既考虑了中国中冶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需求,又保障了广大股东的投资权益。现金分
红总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低于 30%的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公司所处工程承包及新兴产业领域将注入新的增长动
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公司仍处于大有可为的机遇期。同时,建筑行业属于充分竞
争行业,当前市场竞争态势日趋激烈,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大。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积极应对市场机遇与挑战,
保持“战略先行、谋定而动”的总策略,全方位升级经营理念、经营模式、增长路径、
管控能力和盈利水平,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塑造公司发展
新动能新优势,推进公司实现再转型再升级。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
发展能力,留存收益将用于公司战略发展和日常经营周转需求。
(三)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坚持以市场营销为龙头,锚定高质量发展,着力推进企业再转型再升级;
不断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努力走出一条质量更优、效益更好、
效率更高、更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
(四)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的情况
公司将召开现金分红说明会,对现金分红相关方案进行说明。同时,通过投资者
关系热线、邮箱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开展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建议、意见,解答
相关问询,为中小股东审议、表决利润分配相关议题提供充分的信息支持。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中国
中冶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同意此次利润
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监管的要求,对该方案无异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