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杨君平女士主持,采取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出此方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
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及公积
金转增股本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监督审
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
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需要,并
能得到有效执行。《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2024 年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考
虑了其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
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
审批程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
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同时有利
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最
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解除限售的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可
以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 88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1,132,000 股限制性股票按照
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