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青岛港 证券代码:601298 公告编号:临 2024-009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岛港”)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
岛市市北区港极路 7 号山东港口大厦 2417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
按照《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以
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以
通讯参会方式出席 4 人),缺席董事 0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建光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董
事候选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方案及有关董事会
转授权等事项。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
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发行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
方案及有关董事会转授权等事项。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及 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可持续发展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根据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公司2023年度可用于分配
利润为人民币422,187.33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2023年度可用于分配利润
的约45%、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向现有全体股东
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89,994.50万元(含税),按现有总股本计算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27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
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如在公司披露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
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
股分配比例。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董事苏建光对此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李武成对此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朱涛对此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张保华对此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王芙玲对此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李燕对此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蒋敏对此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黎国浩对此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
薪酬的议案》
董事张保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第十三号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青岛港2023年度
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青岛港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在 2023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本保
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的情况。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
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张保华及王芙玲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续
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青岛港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
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
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崔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
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有关董事候选人履历情况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查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苏建光、李武成、朱涛、张保华及王芙玲均对此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李燕及蒋敏均对此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黎国浩对此项子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董事张保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
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
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6月6日上午9:00在山东省威
海市荣成成山镇环海路442号成山睿景酒店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同
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
处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崔亮先生,1968年2月出生,山东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大专学历,
政工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
理、总调度长,青岛港引航站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港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青岛海业摩科瑞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本公司多家合营联营公司董事
职务。崔亮先生曾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司经理、生产业务部部长、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
席、董事,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6117.HK)
董事长及非执行董事,日照中燃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日照港山钢码
头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日照港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崔亮先生拥有超过30
年的港口行业工作经验,在大型港口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除上述情况外,崔亮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未持有公司股票;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