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徐亚东先生、孙栋先生、王锋革先生。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
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徐亚东先生、孙栋先生、王锋革先生的任职经历及个人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
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
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
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