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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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4-012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
会议材料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以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Boliang Lou 博士主持,公司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康
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总经理 Boliang Lou 博士代表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的经营管理情况,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回顾和总结 2023
年度公司整体工作情况和经营业绩,并对 2024 年度工作进行部署。公司董事认
真听取报告,认为 2023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
各项决议内容,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3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聘请的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1,601,096,033.08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以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375,386,669.36 元;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股利 357,478,859.40 元(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0 股。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归
属、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符合
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业绩稳定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此项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
《2023 年年度业绩公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
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
《2023 年年度业绩公告》的内容并批准对外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披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披露易(http://www.hkexnews.hk)的《2023 年年度业绩公告》。《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同 时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为零元。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4
年度在公司领取年度薪酬为 30 万元,按月支付,由公司代扣代缴所得税。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据董事会确定的 2023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 2023
年公司业绩及市场状况,2023 年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为零,即 2022 年起
连续两年绩效奖金为零。2023 年度公司未曾向高级管理人员授予股权激励(包
括 A 股限制性股票及 H 股股票)。综上,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中基
本年薪占比 100%、年度绩效奖金占比 0%、股权激励占比 0%。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基础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所处岗位、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符合
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董事会认为该方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基础薪酬
和奖金安排符合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需求。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 Boliang Lou 博士、楼小强先生、郑北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公司 2023 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2023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未超过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预计额度,公司与宁波新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 Boliang Lou 博士、楼小强先生、郑北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做
出的预测,公司及公司所属各级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若干非关联方金融机构申
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6 亿元(含等值外币,下同)的授信额度(含原银行授信
协议到期后重新申请授信额度及 2024 年度新增授信额度,不含本年度未到期的
长期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做出的预测,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 23 亿元(含等值外币,下同)的担保额度,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合
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
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18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大会召开之日前仍处于担保期间的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不计入前述 2024 年度担
保预计额度范围内。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可以根据
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新增
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包括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全资子公
司与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
司以不跨过资产负债率 70%的标准进行调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
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值产品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出口收入、境外经营业务规模、境外融资情况及同行业公司惯
例,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开展套期保值产品交易额度为 10 亿美元或其他等
值外币。上述交易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含开展套期保值产品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交易额度。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开展套期保值产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2024 年度套期保值产品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及《关于 2024 年开展套期
保值产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关于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查报告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非执行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非执行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董事会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周其林先生、李丽华女士、余坚先生、曾坤鸿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巩固公司在医药研发服务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实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
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时公司总股本的 3.37%的 H 股或可转换成该等股份的证券、购股权、认股
权证或可认购公司 H 股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前述授权以下统称
“一般性授权”)。具体授权如下:
  一、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或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
人士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 H 股或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
似权利发行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股权或其他权利。
  二、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配发、
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 H 股股份的数量(不包
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
案时公司总股本的 3.37%。
  三、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本议案第五段所述授权有效期内决
定配发、发行及处理 H 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
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
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四、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上市规则》)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监管机构的
批准(如适用),并在遵守有关对于一般性授权限制下行使一般性授权。
   五、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
早的日期止:
的授权时。
   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
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
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七、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
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
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做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工作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为人民币 1,786,732,206 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注册资本增加、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 1)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对《香港上市规则》作出了部分修订,
新修订的《香港上市规则》已于 2023 年 8 月 1 日生效;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于 2023 年 8 月 1 日颁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非执行董
事任职做出了更细化的规定;3)公司于 2024 年 1 月办理完成 2021 年 A 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和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及上市流通工作,本次合计归属 A 股限制性股票
册资本由人民币 1,786,732,206 元变更为人民币 1,787,394,297 元,为满足公司治
理及规范运作要求,公司拟根据《香港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监管法规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册资
本增加、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治理和规范化运作要求,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深交所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监管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替代公司现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在此之前,现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治理和规范化运作要求,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深交所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监管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替代公司现行《董
事会议事规则》。在此之前,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治理和规范化运作要求,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规范运作》等监管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康龙化成(北
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非执行
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并替
代公司现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在此之前,现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工
作制度》将继续适用。
   修订后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治理和规范化运作要求,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规范运作》等监管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康龙化成(北
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关连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关连交
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关联/关连交易管理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并替
代公司现行《关联/关连交易管理制度》。在此之前,现行《关联/关连交易管理制
度》将继续适用。
   修订后的《关联/关连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治理和规范化运作要求,公司拟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等监管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并替代公司
现行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在此之前,现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将继续适
用。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优化公司内部治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根据《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对《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并替代公司
现行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在此之前,现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将继续适
用。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治理和规范化运作要求,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根据《规
范运作》等监管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康龙化成(北京)新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
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生效并替代公司现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在此之前,现行《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将继续适用。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优化公司内部治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根据《公司章程》等内部
治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并替代公
司现行《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在此之前,现行《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将继
续适用。
   修订后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规则》《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2023 年修订)》
            《香港上市规则》等境内外监管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同
时结合公司治理实践及部门设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非执行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及档案管
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 10 个公司治理制
度进行修订。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于 2023 年 5 月发布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制定了《会计
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及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和标准,明确审计委
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此外,为进一步减少公司日常经
营活动中的合规风险,公司合规部门新增《全球贸易管制合规政策》《制度管理
制度》
  《商业合作伙伴尽职调查制度》
               《商业合作伙伴行为准则》
                          《隐私保护政策》,
并更新了《反腐败合规政策》
            《公司行为准则》
                   《内部举报和调查政策》等相关制
度政策及附属操作指引。
  上述修订及新增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和合规制度/政策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生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年度股东大会
公告和通函在披露前的核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确定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的时间等相关事宜。待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确定后,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另行发布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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