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 2024-013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等因素,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对股东的持续回报,公司将
留存收益用于公司主业经营和项目投资等方面,有利于公司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
展,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提升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拟定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74,492,649.8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
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本变动。如在此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2,942,876.76 元,
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164,544,967.99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公司数字文化板块核心杭州边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边锋网络”)
所处的休闲游戏行业处于充分竞争市场领域,行业内企业对市场用户争夺激烈,
未来发展仍需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挑战。同时,公司数字技术板块核心杭州富春
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云科技”)所处的数据中心行业,在算力技术变
革的驱动下,原有传统数据中心需要应对技术和市场变化带来的诸多挑战。此外,
公司依托先发优势在数字科技领域布局的其他业务未来发展蓬勃向好,仍需持续
投入和培育。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子公司边锋网络和富春云科技盈利模式较为成熟,但仍需面临市
场竞争和行业变化带来的诸多机遇和挑战,仍需积极探索新业务新模式新技术,
应对当前技术变革和市场竞争带来的挑战。公司在数字科技产业布局的传播大脑
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市大脑有限公司、浙江智慧网络医院管理有
限公司、图影数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等公司持续探索数字技术在媒体、政务、
医疗、文旅等场景的应用,但目前尚处于业务培育发展阶段,仍需持续投入和培
育,加快科技创新,推进业务发展。
近年来,公司确立了技术驱动成长的发展模式,公司研发费用一直保持较高
水平,为公司自主创新提供了坚实保障,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截至本报告期
末,公司下属已有 12 家子公司获得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3 家子公司获得双
软企业认定。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 39,776.02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 12.92%。
(三)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东的净利润 66,294.2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 35,940.29 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 16.72%,利息保障倍数 27.24。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产业结构,逐步形成以技术驱
动推进“数字文化+”“数字技术+”“数据运营+”“创新赛道+”协同发展的业务格局,
部分业务尚在培育阶段,需要持续投入资金。且公司各工程项目建设进度仍需陆
续投入资金,其中,2024 年度富春云科技将继续拓展数据中心业务,筹建的大
江东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不超过 5 亿元。此外,公司将根据“聚焦传媒主业,拓展
完善产业布局”的目标,针对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上下游产业择优进行投资、培育
和整合。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除上述资金需求外,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3 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
下一年度,公司将年度留存收益继续用于公司主业经营和项目投资等方面,有利
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市场地位,增强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
持续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和更好的长期回报。
(五)保证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的措施
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了保证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的权利并为
其提供便利,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将召开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六)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会效益优先,以“传媒控制资本、资本壮大传媒”的发展理念,不断推进公司产业
结构优化,构建“数字文化+”“数字技术+”“数据运营+”“创新赛道+”发展生态,大
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公司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全方位为公司全
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公司将持续深入落实独董制度改革的要求,充分发
挥独董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
面的起到积极作用。
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上证 E 互动等多种方式,建立与投资者良好的沟通机
制,致力于以更好的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实际的生产
经营情况,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平等地获取公司经营管理、未来发展等信息,有效
维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
会议前置审议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全票通过本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全票通过本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
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
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上市以来已累计现金分红 20.66 亿元(不
含本次利润分配),公司将兼顾企业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持续对利
润分配做出合理安排,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
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