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馥友)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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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定》等规定和要求,2023 年度,本人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及对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工作、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各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
议,积极履行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调查和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现将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馥友,1955 年出生,2020 年 8 月 5 日至 2023 年 10
月 8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核安全
委员会委员。2023 年 10 月 9 日董事会换届至今,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核安全委员会委员和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获国
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本人在能源、煤炭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具有丰
富经验,于 2006 年 8 月至 2010 年 9 月担任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898;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1898)副总裁,2009 年
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0508)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大屯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于 2010 年 9 月至 2016 年 7
月担任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
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子企业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港交所上市
规则》”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开董事会会议 7 次,审议议案 58 项,审阅事项 10 项。本人亲自
出席了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不
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以通讯
独立董事 任职   本年应参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投票情
                        方式参
 姓名  状态   加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况
                        加次数
                                          议
                                                 均投赞
李馥友   在任 7        7      0      0   0        否
                                                 成票
      本人 2023 年度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次数       实际参加次数
        李馥友              3               3
      本人以勤勉态度谨慎行事,会前对各项议案认真了解、审慎
  研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积极沟通,
  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争促进
  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员会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司共召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出席全部会议,
  审议或审阅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年度审计计划、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工作方案、内部审计情况等5项议案。本人仔细审阅相
关材料,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针对性建
议;与外部审计师深入沟通,详细了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
划和工作安排,对审计重点关注内容提出相关要求和建议,切实
履行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提名委员会历次会议,出席全部会
议,审议或审阅聘续聘公司总裁、选举董事候选人等9项议案,
对新聘任副总裁及续聘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了资格
审查;结合《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对董事会的架构和组
成进行了检讨,并确认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从教育背景、技能、
经验、专长、工作经历等方面,并考虑性别差异化的目标,对各
位董事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会议,审议或审阅修订核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安全质量管理情
况等6项议案。本人仔细审阅相关材料,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
从核安全、生产安全、工程建设安全、网络安全等多角度对公司
安全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议,切实履行了核安全委员会的职责。
需召开的独立董事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出席全部会议,审议
续签核燃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合营公司和广核投公司共同签署供港增送核电电量相关合同协
议(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简称“合营公司”、广东核电投资有
限公司简称“广核投公司”)等3项议案。
  (三)行使特别职权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
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
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主要包括:认真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
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等议案,听
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
控建设情况,推动公司内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与会计师事务所沟
通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编制情况和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务报告初稿进行专项沟通,对年度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次会议,听取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汇报审计内容和目标、审计
计划时间表、审计范围、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并对
审计重点关注内容提出相关要求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还通过董事会会前沟通会、董
事长与独立董事座谈会、实地调研、履职培训等方式,对公司
的生产运营、工程建设、财务情况、科技创新、社会责任等方
面进行了现场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
司乡村振兴定点帮扶点乐业县、凌云县及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
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于2023年4月,前往北京广利核系统工程有
限公司、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于2023年6
月,前往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进行现
场调研;于2023年9月,前往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中核
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于2023年10月,前往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调研。通过前往上
述核电基地、专业化公司及上下游产业链公司开展现场调研,
本人详细了解了核电及上下游产业链的安全生产、核电工程建
设、经营管理、大修管理、科技研发、核燃料制造、核电重大
设备制造等情况,从专业角度为公司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了由公司主办、投资银行首席经济学家主讲的专项培训,主要内
容为中国宏观经济展望;2023年8月,参加了由中国上市公司协
会主办的独立董事信息库上线培训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解读会;
主要内容为电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思考与实践。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支撑服务工作,设有专门部门和
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信息报告
机制,每月定期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财务数据、生产建设、
安全管理、股价表现、公司治理情况等;每年均设置专门预算,
便于独立董事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建立了董事责
任保险制度,为每位独立董事购买董事责任险;科学合理安排调
研、培训及参加重要工作会议,提前制定全年计划安排,便于独
立董事合理安排;探索建立了《独立董事履职评价办法》
                        (试行),
通过规范独立董事的履职行为,进一步提升独立董事的履职效率,
从而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会、年度业绩说明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与中小股东沟
通交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核燃
料物资供应与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应年度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和
《关于审议续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及相应年度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本人对此两项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下属子公司
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和《关于批准工程公司向财务公司增资的议案》
                         (中
广核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工程公司”
               ),本人对此两项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合营公司、广核
投公司签署供港增送核电电量相关合同协议及调整相关持续性
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
           ,本人及全体独立董事通过召开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方式,审议通过此议案。
  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和 2024
年 3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阅公司深港两地交易所上市规则下 2022 年
度及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的报告,本人及全体独立董事
通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方式,确认关联交易:
                      (1)是公司
日常业务中订立;(2)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
                          (3)
符合相关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股东的整
体利益;
   (4)公司已制定适合且有效的内部控制程序并执行良好。
  针对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
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相关关
联交易事项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度财务报
告》
 《2022 年度报告》
           《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第一
季度报告》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
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通过了续聘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
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
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能够满足公司对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
要求。公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审核依据充
分完整,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持续关注审计机构的诚信记录。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欢于 2023 年 12 月曾
受到一次辽宁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该行政监管措
施与本公司审计项目无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
施不影响相关人员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方案,正式
启动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
  (四)聘任财务负责人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本人对尹恩刚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等情况进
行认真了解,同意尹恩刚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23 年
财务总监的议案》
       ,续聘尹恩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尹恩刚先
生的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
会换届,完成了续聘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聘任副总裁。
公司董事会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
求,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2023 年 8 月 23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第
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内薪酬方案。
  上述薪酬事项符合公司薪酬制度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
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多渠
道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提出了诸多建
设性意见,并得到了公司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公司董事会的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注
重自身执业操守,确保任职资格和履职行为符合监管要求,按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为公司董事会进行重大决
策提供参考建议,更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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