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3 证券简称:泰恩康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4 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
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姿丽女士召集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
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
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
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广东泰恩
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
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员工、公
司、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林姿丽女士、王建新先生、梁瑛女士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本议
案的关联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回避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故本议
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制定了《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坚持了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改善公司
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
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通过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监事林姿丽女士、王建新先生、梁瑛女士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本议
案的关联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回避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故本议
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
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4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授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汉杰先生、孙伟文女士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
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
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安徽泰恩康制药有限公司、广东泰恩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 东 华
铂凯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博创园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
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整体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 2024 年度拟为上述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9,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70%
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 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等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为准,
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
需要,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及
财务状况具有管理和控制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
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