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恩康: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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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63     证券简称:泰恩康      公告编号:2024-023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4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
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汉杰先生召集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
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
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拟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
制定了《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遵循了“依
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
制,有利于提高员工凝聚力、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
续发展,故同意拟定的《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
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广东泰恩康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范围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部分董
事,关联董事郑汉杰先生、孙伟文女士、陈淳先生、李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
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拟定的《广
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有利于保证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
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范围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部分董
事,关联董事郑汉杰先生、孙伟文女士、陈淳先生、李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
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
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
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本员工持股
计划购买期;
事宜;
议;
决定;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
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员工持股计
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范围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部分董
事,关联董事郑汉杰先生、孙伟文女士、陈淳先生、李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
成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的子公司)2024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汉杰先生、孙伟文女士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为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
元(含本数),关联方在保证期间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且不需公司及子公司
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
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事项的决议有效期
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
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
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
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
告》。
  关联董事郑汉杰先生、孙伟文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安徽泰恩康制药有限公司、广东泰恩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 东 华
铂凯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博创园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
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整体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 2024 年度拟为上述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9,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
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等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为
准,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担保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项融资担保、与相关当事方签署担保协议、办理担保相
关手续、在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被担保人间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决议》;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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