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联集成: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4-021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丁国兴先生《关于提议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董事长丁国兴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4 年 3 月 27 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丁国兴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
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
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
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
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全部
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公司股
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
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
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六)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丁国兴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丁国兴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公司股
份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丁国兴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
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
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
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芯联集成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