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 62 人,可解除限售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4,019 股,占目前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本总额 75,126,051 股的 0.15%。
?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
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共计62名符合
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14,019股。现将有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
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赖其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7 日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1)。
(四)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五)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
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
售期为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
量为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日为 2023 年 2 月 20 日,因此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的说明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情
解除限售条件
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选;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的;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营业收入增长率 A
解除限售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
触发值 目标值
(An) (Am)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 2023 年年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3年 18% 30%
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
告 ( 天 职 业 字
[2024]8320 号 ) :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
售比例(X1)
业收入 43,942.60 万
A≥Am 100% 元,较 2022 年增长
营业收入增长率 A An≤A<Am 60% 30.90%;综上,本次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
A<An 0
比例为 1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
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深圳市三旺通
根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打分,具体如下表所示: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50 名激励对象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2023 年个人综合考核
S≥80 80>S≥60 S<60
(S) 结 果 为 “ S ≥ 80 ” ,
个人层面系数(N) 100% 80% 0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
比例为 100%;12 名激
励对象 2023 年个人综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
合考核结果为“80>
限售 额度=公司 层面可解除限 售比例( X1) ×个人层 面系数
S ≥ 60 ” , 个 人 层 面
(N)×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结 果 为 “ S < 60 ” ,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
比例为 0。
综上所述,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计 114,019 股。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 年 1 月 16 日。
(二)登记日:2023 年 2 月 20 日。
(三)解除限售人数:62 人。
(四)解除限售数量:114,019 股。
(五)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具体如下表:
本次解除限售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除限售
数量占首次授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的限制性股票数
予限制性股票
(股) 量(股)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核
熊伟 20,720 8,288 40.00%
心技术人员
袁自军 董事、副总经理 10,360 4,144 40.00%
袁玲 财务总监 5,920 2,368 40.00%
熊莹莹 董事会秘书 5,920 2,368 40.00%
刘茂明 核心技术人员 10,360 4,144 40.00%
阳桂林 核心技术人员 5,920 2,368 40.00%
杨敬力 核心技术人员 3,700 1,480 40.00%
钱小涛 核心技术人员 3,700 1,480 4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董事会认
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55人)
合计 295,260 114,019 38.62%
注:
票数量后的数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买卖股份应
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
的 62 名激励对象办理 114,019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三旺通信本次解除
限售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相关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作废、解除限售及归属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旺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