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对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
项。
二、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
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
四、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
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
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
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陈学安 裴鸿雁 张剑星 吕文斌 张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