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基本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由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电信集团”)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2 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
下简称“中国”)北京市成立,总部地址位于中国北京市。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总股本为 91,507,138,699.00 元,每股面值 1.00 元。
中国电信集团为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母公司。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是领先的大型全业务综合智能信息服务运营
商,为个人(To C)、家庭(To H)和政企(To B/G)客户提供综合智能信息服务。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批准报出。
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子公司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合并范围变更
详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
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在判断重要性时,本集团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和经营状况,从项目的性质
(如是否属于本集团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等)和金额(如该事项金额占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
金额的比重)等方面予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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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续)
(2) 持续经营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总流动负债超出总流动资产约人民币 1,331.64 亿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368.01 亿元)。本集团对可获得的资金来源进行了如下
评估:1)本集团从经营活动中持续取得的净现金流入;2)未动用信贷额度为人民币
信贷记录,本集团从国内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获得的其他融资渠道。基于以上考虑,董
事会认为本集团有足够的资金以满足营运资金承诺、预计的资本开支和偿债。因此,本
集团及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
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
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
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
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
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
务报表中计量或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
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的金融工具,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
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
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报价;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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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的预期信
用损失的计量(附注三(9))、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使用权资产摊销(附注
三(13)、(16)、(27))、商誉及长期资产的减值(附注三(18))、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附
注三(23))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详见附
注三(28)。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
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
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列报货币为人民币。
(4)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
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
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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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4)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续)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
权益性工具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
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交易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
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
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计量。
(5)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
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
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
的控制权时。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
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
目反映。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
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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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5)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
和会计期间确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
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
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
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
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
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
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
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
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三(11)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
权投资。
本集团根据共同经营的安排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
有的资产;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
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
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
生的费用。
本集团按照适用于特定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规定核算确认的与共同经营相关的资
产、负债、收入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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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
(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折算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
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
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
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
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
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
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按发生
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交易发生日即
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
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
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列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
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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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
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
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
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
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
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
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
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
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a)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
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
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及债权投资等。本集团将自资产
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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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续)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
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
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
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于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本集团对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不符合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亦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
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或无固定期限)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
流动金融资产,其余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i)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时或
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本集团根据金融资
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除非该类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
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
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
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
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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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续)
(ii)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
(iii)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后,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
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
团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iv)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b) 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收租赁款及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
认损失准备。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不含分期收
款销售商品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租
赁款,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或应收租赁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或应收租赁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
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或应
收租赁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
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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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减值(续)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或应收租赁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或应收租赁款已不再属
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
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或应收租赁款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
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i)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
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或监管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
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
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
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
低的信用风险。
(ii)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
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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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减值(续)
(ii)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续)
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基于本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
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集团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集团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集团认
为发生违约事件。
(iii)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
本集团针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已发生信用减值损失的债权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
损失;对其他金融资产、应收租赁款及合同资产,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
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的性质、逾期状
态、债务人性质,规模和所处行业以及可获取的外部信用评级等。本集团上述金融工具
主要组合的确定依据及计提方法如下:
主要组合类别 账龄计算方法
电话和互联网用户账龄组合 以初始确认时点作为账龄的起算时点
企业用户账龄组合 以初始确认时点作为账龄的起算时点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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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工具及其他项目减值(续)
(iii)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续)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
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
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
据的信息。
(iv)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
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但根据本集团的催收程序,
本集团对于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仍会执行催收活动,并适当考虑法律建议,本集团将收回
的已减记的金融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c) 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
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
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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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d)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
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或权益工具。
(i)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本集团所有金融负债均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按实际利率法摊销产生的
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ii)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
(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
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
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
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iii)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
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
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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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e)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
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0) 存货
(a)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用于维护有关电信网络的零备件以及用于销售的商品。存货按成本进行初
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
支出。
(b)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或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c)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
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存货按单个存货
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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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0) 存货(续)
(c)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续)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
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
当期损益。
(d)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e)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1) 长期股权投资
(a) 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
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
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
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
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b)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
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
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交易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以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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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c)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i)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
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ii)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
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
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
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
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
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
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
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
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
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
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本集团向被投资单位投出
或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本集团在
本公司财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对有关未实现的收入和成本或资产处置损益等中归属于
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并相应调整投资收益;对于被投资单位向本集团投出或出售资
产的逆流交易而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本集团在本公司财
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对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归属于本集
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并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
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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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c)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续)
(ii)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续)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
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
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
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
收益分享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
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
按相应的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12) 投资性房地产
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
使用权及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
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
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
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
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3) 固定资产
(a)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
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内列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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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3) 固定资产(续)
(a) 确认条件(续)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
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
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8-30 3 3.23-12.13
电信线路及设备 5-10 0-3 9.70-20.00
运输工具 6-10 3 9.70-16.17
其他(家具、工具及其他设备) 5-10 0-3 9.70-20.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
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c) 其他说明
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
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每年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
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4)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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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5) 借款费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
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
购建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
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
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
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
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6) 无形资产
(a) 无形资产计价方法、使用寿命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技术及系统使用权等的其他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
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率如下:
摊销方法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土地使用权 直线法 20-70 -
软件及其他无形资产 直线法 3-5 -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必要时进行调整。
(b) 研究开发支出
本集团的研究开发支出主要包括本集团研发部门职工薪酬、研发技术服务费、实施研究
开发活动而耗用的材料、研发使用的设备及软件等资产的折旧摊销及研发测试费等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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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6) 无形资产(续)
(b) 研究开发支出(续)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
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本集团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经过评审立项后,
进入开发阶段并开始资本化。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
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
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
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17)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以下费用,
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良时所支出的费用,按租赁期与受益期孰短,一般在 2 至 10 年内按直线法摊销。
的资产使用及服务费用,在合同受益期内平均摊销,一般在 2 至 15 年按直线法摊
销。
线法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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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8)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及使用权资产等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
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
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
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
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在确定其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
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
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
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倘若任何事件出
现或情况发生改变显示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收回时,则需更加频繁地进行减值测试。对商
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
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
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
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
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
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除与合同成本相关的资产减值损失外,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
予转回。与合同成本相关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
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
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
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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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9) 职工薪酬
(a)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
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b)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离职后福利主要为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c) 辞退福利及内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
福利时;及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本集团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
退休年龄、经本集团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等。本集团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
退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集团按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
预期于一年内支付的应付内退福利在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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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0) 预计负债
当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
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
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报为流动负债。
(21)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2) 股份支付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
公允价值计量。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
(23) 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
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
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
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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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3) 收入(续)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
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
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本集团向客户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移动通信服务、固网及智慧家庭服务、产业数字化服
务及其他服务等,相关收入在服务提供的期间内确认收入。本集团向客户销售设备及终
端等商品,在设备或终端交付给客户且与之相关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出售商品收
入。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
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
摊销。
本集团主要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或服务对于客户的价
值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本集团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
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有关合同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具体参见附注三(9)。本
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
列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本集团向
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合同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
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集团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
利时,本集团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
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集团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
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本集团向用户提供了积分奖励计划。该奖励计划根据用户的消费额及忠诚度等对其进行
奖励。根据奖励计划,本集团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奖励积分,分摊比例按照奖励积分
和相关商品或服务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确定,积分的单独售价根据其公允价值确定。本
集团将分摊至奖励积分的金额予以递延,计入合同负债,并在积分兑换的商品或服务交
付时或到期时确认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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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收入(续)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
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但在有确凿证
据表明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本集
团将该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
单独售价,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
本集团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
单独售价。本集团自行销售的包含终端设备和电信服务的促销套餐,本集团在合同开始
日将交易价格以相对单独售价为基础分摊至各履约义务。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
的,本集团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
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本集团将直接支付给客户的补贴以及支付给第三方
代理商与客户合同相关但实际由客户最终享有的补贴认定为应付客户对价,抵减本集团
的营业收入。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
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
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
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
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
比例等确定。
除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外,本集团收入中包括租赁收入,相应会计政策详见附
注三(27)。
(24) 合同成本
(a) 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
确认为一项资产。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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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4) 合同成本(续)
(b) 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
销,计入当期损益。
(25)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
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
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政府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补助事项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a)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在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到达预定可使
用状态或预定用途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b)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
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
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本集团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为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
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
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
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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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a)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
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b)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
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
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
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
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
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非企业合并交易中产生的资产
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
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
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
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
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
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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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6)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b)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利。
(27) 租赁
(a) 租赁的定义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
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b)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为便于实务操作,当本集团合理预期对于具有类似特征的租赁以组合为基准或以单项租
赁为基准进行会计处理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存在重大差异,则按组合基准进行会计处理。
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
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
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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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7) 租赁(续)
(b)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i)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对房屋/场地、设备和其他资产的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
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
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
法计入当期损益。
(ii) 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
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
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激励相关金额;
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
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
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
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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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7) 租赁(续)
(b)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iii) 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
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
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
包括:
项。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
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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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7) 租赁(续)
(b)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iv) 租赁变更
除财政部规定的可以采用简化方法的合同变更外,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分摊变
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
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
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c)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i) 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根据收入准则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
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售价。
(ii) 租赁的分类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
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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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7) 租赁(续)
(c)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续)
(iii)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
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
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iv)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终止确认
融资租赁资产。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
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租赁收款额,是指本集团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
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就本集团的融资租赁业务而言主要包括承租人需支
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融资租赁模式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租赁收款额按市场
利率折现的现值两者孰低确认收入,并按照租赁资产账面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的现值后
的余额结转销售成本,收入和销售成本的差额作为销售损益。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v) 可退还押金
本集团收到的须退回的租赁押金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规定,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初始确认时公允价值与名义金额的差额视为承
租人支付的额外的租赁付款额。
(vi) 转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将原租赁及转租赁合同作为两个合同单独核算。本集团基于原
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vii)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
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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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本集团在运用上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
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
假设是基于本集团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
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
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
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会计估计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
键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a) 应收账款的信用减值损失
除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以单项资产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外,
本集团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损失准备的比例以具有类似损失模
式的各类应收账款组合中客户的到期偿付历史信息及当前的偿付能力为基础确定。减值
矩阵基于本集团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
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确定。
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并采用了三种经济情景的权
重和相关前瞻因子。于报告期内,“基准”、“乐观”及“悲观”这三种经济情景的权
重分别是 60%、20%及 20%。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消费者物价指数、
生产价格指数和国内生产总值等。
于报告期内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已重新评估历史损失比例并考虑了前瞻性信息的
变化。该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将随本集团的估计而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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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续)
(b) 商誉及长期资产的减值
倘若任何事件或情况发生改变导致本集团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使用权资产等在内的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不
能收回,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商
誉至少于每年报告期末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中的较高者计算。当一项资产不能产生独立
于其他资产的现金流时,其可收回金额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来计算。当资产或资产组的
账面价值高于其预计可收回金额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由于本集团长期资产的公允价
值不容易取得,处置对价很难准确地获取,因此在估计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时,需要对收入、经营成本及采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估计和判断。本集团利用所有
现有的数据对可收回金额作合理的估算,包括经批准的财务预算、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
以及收入和经营成本的推算。这些估计的变动可能对资产的账面价值产生重大的影响,
并可能导致在未来期间计提更多的减值损失。此外,鉴于市场波动的不确定性,资产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所使用的收入增长率、稳定增长率及税前折现率等的不确定程
度较高。
(c) 折旧及摊销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等,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
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资产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等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
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而确定。如果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
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29)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
(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本集团及本公司已采用上
述通知和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编制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无
重大影响。其中,本集团采用解释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的影响,详情见附注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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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四、 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2%-38%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
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
增值税 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13%、9%、6%
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 7%、5%
教育费附加 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 2%
(1) 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57 号),本公司二级分支机构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包括
三十一省分公司及专业分公司与本公司总部参与汇总纳税。
于报告年度内,本公司根据总机构及各分支机构汇总的实际利润额和《跨地区经营汇总
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将报告年度内本公司和所有分支
机构应分期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50%在各分支机构分摊预缴,50%由总部预缴。
项目 所得税税率
本集团于中国内地的业务 除下述税收优惠外,25%
本集团于其他地区的业务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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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续)
(2) 增值税
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扣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销项税额为根
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额的 6%、9%、13%。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
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本集团所属中国内地各分子公司通信终端销售、
修理修配等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基础电信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9%;增
值电信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6%;信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业
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6%。
(3) 税收优惠
本公司部分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税率及政策如下:
适用税率
公司名称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优惠原因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15% 15% 注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15% 15% 注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15% 15% 注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15% 15% 注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15% 15% 注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15% 15% 注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15% 15% 注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15% 15% 注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15% 15% 注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15% 15% 注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15% 15% 注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15% 15% 注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计算内蒙古分公司 15% 15% 注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15% 15% 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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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续)
(3) 税收优惠(续)
本集团部分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税率及政策如下:
适用税率
公司名称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优惠原因
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原名“重庆电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15% 15% 注1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15% 15% 注1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15% 15% 注 1/注 3
广东亿迅科技有限公司 15% 15% 注3
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5% 15% 注3
兰州乐智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5% 15% 注3
深圳高新区信息网有限公司 15% 15% 注3
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15% 15% 注3
上海新华电信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15% 15% 注3
上海理想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5% 15% 注3
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5% 15% 注3
兰州飞天网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15% 15% 注3
江西电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15% 15% 注3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15% 15% 注3
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15% 15% 注3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15% 15% 注3
湖北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15% 15% 注3
杭州天翼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15% 15% 注3
四川公用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15% 15% 注3
浙江翼信科技有限公司 15% 15% 注3
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15% 15% 注3
上海信天通信有限公司 15% 15% 注3
江苏号百科技有限公司 15% 15% 注3
中电智恒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5% 15% 注3
福建讯盟软件有限公司 15% 15% 注3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5% 15% 注3
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15% 15% 注3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 15% 15% 注3
天翼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15% 25% 注3
福建通信信息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20% 20% 注4
北京天翼智慧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 20% 注4
信栈(上海)通信有限公司 20% 20% 注4
宁夏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20% 20% 注4
北京辰茂南粤苑酒店有限公司 20% 25% 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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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续)
(3) 税收优惠(续)
注 1: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
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本集团的上述分、子公司
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于报告期内符合西部大开发
注 2: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南自贸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20]31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
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海南分公司报告期内
适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注 3: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4 号),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
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部分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在相应年度按照规定适用
于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注 4: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
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3 号),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年应纳税
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
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6 号),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
策,延续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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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续)
(3) 税收优惠(续)
注 4: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续)
于报告年度内,本集团部分子公司适用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3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6 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利
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在相应年度按照规定享受应纳税所得额减免并适用 20%所得税
税率。
其他税收优惠:
(a)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税收优惠第三十条第(一)项、《财政部
国 家 税 务总局 科 技部 关于完 善研 究开发 费 用税前 加计扣 除政 策的 通知》 (财 税
[2015]119 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7 号)规定,本公司部分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报告
期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符合上述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
前加计扣除。
(b)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
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 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
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6 号)、《财政部 税务
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
第 37 号)等相关规定,本集团对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按照缩短折旧年限方法计算折旧
或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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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续)
(3) 税收优惠(续)
(c) 购置安全生产、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专业设备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
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 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
相关设备,按照规定享受了应纳税额的抵免。
(d) 增值税加计抵减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
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作为电信服务企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增值税应纳
税额。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1 号)的相关规定,前述可抵扣进项税额加
计 10%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财政部 税
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
告 2023 年第 1 号)的相关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允许生产性
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税额。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43
号)的相关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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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库存现金 386,734.67 424,017.46
银行存款 91,319,443,586.29 75,759,356,031.74
其他货币资金等 530,944,896.97 540,025,992.51
合计 91,850,775,217.93 76,299,806,041.71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5,448,158,134.02 3,970,850,952.94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重大抵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
或存在潜在回收风险的货币资金;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银行存款中包括 3 个
月以上的定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7,672,810,362.15 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之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存放于中央银行的法定准备金。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存放在境外的款项均不存在资金汇回限制。
(2) 应收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 793,798,816.38 10,976,403.32
银行承兑汇票 665,864,581.90 282,325,267.04
小计 1,459,663,398.28 293,301,670.36
减:坏账准备 (3,852,430.04) (303.60)
合计 1,455,810,968.24 293,301,366.76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应收票据(续)
(a)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应收票据质押(2022 年 12 月 31 日:无)。
(b) 2023 年度,本集团背书和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且其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已转移给其他方,相应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和人民币 58,504,142.00 元)。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背书或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已终止确认 未终止确认
商业承兑汇票 - 135,557.80
银行承兑汇票(i) 6,277,768.40 10,608,730.96
合计 6,277,768.40 10,744,288.76
(i) 2023 年度,本集团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
书,但因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故将该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应收票据。
(c) 坏账准备
本集团的应收票据均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产生,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
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2023 年度,按照
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3,852,126.44 元,无重大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无
核销的应收票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38,988,453,359.50 30,135,643,455.83
减:坏账准备 (8,233,886,062.93) (6,116,597,798.75)
合计 30,754,567,296.57 24,019,045,657.08
(a)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一年以内 32,681,293,811.45 25,546,387,996.51
一到二年 3,489,591,362.73 2,367,271,192.03
二到三年 1,237,596,409.23 1,014,311,785.94
三年以上 1,579,971,776.09 1,207,672,481.35
合计 38,988,453,359.50 30,135,643,455.83
(b)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汇总分
析如下:
占应收账款和
合同资产余额
应收账款余额 合同资产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
和合同资产总额 3,197,016,882.22 160,667,162.83 (208,783,401.73) 7.65
(c) 截至 2023 年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集团无重大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
认的应收账款。
(d) 坏账准备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对于应收账款,按照整个存续期的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续)
(e)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83,447,986.45 0.73 (265,870,560.69) 93.8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8,705,005,373.05 99.27 (7,968,015,502.24) 20.59
合计 38,988,453,359.50 100.00 (8,233,886,062.93) 21.12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78,848,121.12 1.59 (430,253,046.43) 89.8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9,656,795,334.71 98.41 (5,686,344,752.32) 19.17
合计 30,135,643,455.83 100.00 (6,116,597,798.75) 20.30
(f)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组合 — 电话和互联网用户: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 预期信用损
金额 失率(%) 金额 金额 失率(%) 金额
合计 12,324,809,564.38 (3,930,135,782.55) 11,449,584,749.27 (3,266,525,556.14)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续)
(f)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续):
组合 — 企业用户: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 预期信用损
金额 失率(%) 金额 金额 失率(%) 金额
合计 16,684,081,193.97 (3,776,004,339.11) 10,865,837,292.67 (2,281,006,569.94)
作为本集团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利用账龄来评估提供通信业务服务形成的应
收账款的减值损失,通信业务服务涉及不同客户群体的大量小客户,相同的客户群体具
有相同的风险特征,因此账龄信息能反映客户于应收账款到期时的偿付能力。基于对本
集团电话和互联网用户及企业用户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进行分析后表明二者之间存在不
同的损失模式,因此本集团分别评估电话和互联网用户及企业用户的应收账款的信用风
险。
预期损失率是基于过去一至三年的实际损失经验。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期间的经济状况、
当前经济状况以及本集团考虑的在应收账款预计存续期间内经济状况三者之间的差异进
行调整。
(g) 信用损失准备情况
年初余额 (6,116,597,798.75) (5,051,608,596.75)
本年计提及转回 (3,120,317,750.10) (2,026,164,050.29)
本年核销 1,109,472,595.19 1,079,284,603.21
其他 (106,443,109.27) (118,109,754.92)
年末余额 (8,233,886,062.93) (6,116,597,798.75)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应收账款(续)
(g) 信用损失准备情况(续)
报告期内,本集团核销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电话和互联网用户款项,单项核销应收账
款对本集团而言并不重大。此外,本集团于报告期内转回应收账款坏账金额不重大。
(4) 预付款项
(a) 预付款项按账龄分析如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金额 占总额比例(%)
一年以内 6,727,740,488.49 88.06 8,584,118,833.30 91.32
一到二年 626,550,038.72 8.20 617,505,041.55 6.57
二到三年 155,910,893.24 2.04 117,359,329.71 1.25
三年以上 129,816,851.03 1.70 81,126,270.53 0.86
合计 7,640,018,271.48 100.00 9,400,109,475.09 100.00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人民币 912,277,782.99 元(2022 年
(b)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汇总分析如下:
占预付款项
余额 余额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1,450,610,964.07 18.9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其他应收款
押金及保证金 2,237,922,354.86 2,262,938,669.85
代收代付款 3,612,768,903.93 1,941,211,481.69
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31,551,435.36 32,820,656.73
结算款 39,373,708.31 23,095,532.39
其他 1,414,316,247.37 1,243,603,118.75
小计 7,335,932,649.83 5,503,669,459.41
减:坏账准备 (611,976,226.50) (560,411,051.54)
合计 6,723,956,423.33 4,943,258,407.87
本集团不存在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将款项归集于其他方并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情况。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一年以内 4,775,466,604.64 3,291,419,220.93
一到二年 994,007,519.27 1,093,380,385.79
二到三年 730,773,158.66 355,407,211.91
三年以上 835,685,367.26 763,462,640.78
合计 7,335,932,649.83 5,503,669,459.4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其他应收款(续)
(b)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37,973,204.25 4.61 (337,973,204.25)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997,959,445.58 95.39 (274,003,022.25) 3.92
合计 7,335,932,649.83 100.00 (611,976,226.50) 8.34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34,084,184.13 6.07 (334,080,757.90)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169,585,275.28 93.93 (226,330,293.64) 4.38
合计 5,503,669,459.41 100.00 (560,411,051.54) 10.18
(c) 信用损失准备情况
年初余额 (560,411,051.54) (468,157,891.23)
本年计提及转回 (67,687,606.06) (169,623,754.85)
本年核销及其他 16,122,431.10 77,370,594.54
年末余额 (611,976,226.50) (560,411,051.54)
于报告期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对本集团而言不重大。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其他应收款(续)
(d)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汇总分析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
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余额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
其他应收款总额 568,364,301.24 (132,290,539.41) 7.75
(e)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逾期的应收股利。
(6) 存货
(a) 存货分类如下: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及
库存材料 3,335,177,969.75 (97,742,745.35) 3,237,435,224.40 3,423,305,313.24 (92,798,892.74) 3,330,506,420.50
低值易耗品 8,767,218.21 - 8,767,218.21 17,087,888.79 - 17,087,888.79
其他 170,808,461.64 - 170,808,461.64 165,516,766.09 (11,916.97) 165,504,849.12
合计 3,514,753,649.60 (97,742,745.35) 3,417,010,904.25 3,605,909,968.12 (92,810,809.71) 3,513,099,158.41
(b) 存货跌价准备分析如下:
库存商品及库存材料 (92,798,892.74) (6,561,912.55) 1,618,059.94 (97,742,745.35)
其他 (11,916.97) - 11,916.97 -
合计 (92,810,809.71) (6,561,912.55) 1,629,976.91 (97,742,745.35)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4,930,447,194.48 3,117,606,286.27
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65,127,224.00) (75,152,813.97)
合计 4,665,319,970.48 3,042,453,472.30
本集团的合同资产主要由产业数字化及固网智慧家庭服务合同产生,本集团预期在其
正常经营周期(通常为一年)内收回,因此将其归类为流动资产。
截至 2023 年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集团不存在重要的合同资产的核销情况。
(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附注五(10)) 2,399,309,289.03 1,616,145,783.28
其他 15,178,800.00 46,606,869.84
小计 2,414,488,089.03 1,662,752,653.12
减:减值准备 (59,541,807.38) (23,749,323.32)
合计 2,354,946,281.65 1,639,003,329.8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其他流动资产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0,931,563,639.68 9,849,853,715.47
财务公司贷款(i) 8,080,000,000.00 8,070,500,000.00
预缴企业所得税等税费 140,210,560.80 154,158,426.83
其他 10,226,920.05 9,235,631.55
小计 19,162,001,120.53 18,083,747,773.85
减:减值准备 (161,739,555.56) (161,410,000.00)
合计 19,000,261,564.97 17,922,337,773.85
(i) 本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及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之子公司)
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订立出资协议,并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共同成立财务公司。财
务公司为一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依法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向中国电信集团的成员单位提供资金及财务管
理活动。
财务公司贷款为本集团之子公司财务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贷款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人民 币 8,080,000,000.00 元 ,已 提减 值 准备 人民 币
备人民币 161,410,000.00 元)。上述财务公司贷款中,人民币 80,000,000.00 元贷
款之利率为 4.00%;人民币 8,000,000,000.00 元贷款之利率为 2.88%,到期日均为
一年以内。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0) 长期应收款
应收融资租赁款(a) 1,665,670,175.56 1,431,330,674.04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b) 2,021,485,821.69 1,548,677,905.77
小计 3,687,155,997.25 2,980,008,579.81
减:坏账准备(c) (63,118,761.41) (28,624,271.67)
小计 3,624,037,235.84 2,951,384,308.14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附注五(8)) (2,399,309,289.03) (1,616,145,783.2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坏账准备(附注五(8)) 59,541,807.38 23,749,323.32
合计 1,284,269,754.19 1,358,987,848.18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长期应收款中的未实现融资收益为人民币 118,382,329.62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16,201,736.13 元)。
(a) 融资租赁款
应收融资租赁款主要为本集团以融资租赁形式为政企客户提供产业数字化服务相关设备。
本集团应收融资租赁款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分析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1 年 978,297,751.95 613,971,615.94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2 年 400,168,949.29 397,039,117.77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3 年 187,271,079.76 224,427,845.34
资产负债表日后 3 年以上 204,813,021.68 289,420,212.66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合计 1,770,550,802.68 1,524,858,791.7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0) 长期应收款(续)
(b) 分期销售应收款
分期销售商品应收款主要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以分期收款形式向政
企用户销售终端产生的款项。
针对分期销售商品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现销价格确认长期应收款及营业收入,
并将合同对价与现销价格的差异,在合同期内摊销确认利息收入。
(c) 坏账准备
为降低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本集团基于交易记录及外部可获取的信息运用信用风险
评级系统将长期应收款按不同的风险级别划分。与用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或分期收款销
售商品合同前,本集团会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且仅与信用状况评估结果良好的用户进
行交易。因此本集团的长期应收款于初始确认时信用风险类别均为正常类,当用户出现
还款延期或逾期时,本集团认为其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以客户信用评估结果、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与相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基础确定
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考虑历史违约情况与行业前瞻性信息和各种外部实际与预
期经济信息。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
险不重大。
(11) 长期股权投资
合营企业 50,134,113.37 42,482,151.70
联营企业(a) 43,107,786,537.93 42,177,062,221.00
小计 43,157,920,651.30 42,219,544,372.70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43,157,920,651.30 42,219,544,372.7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联营企业
本年增减变动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
公司(i) (ii) 39,270,500,398.20 - - 2,105,994,079.62 - - (1,166,336,610.17) 40,210,157,867.65 -
上海市信息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 1,894,220,897.15 - - 110,195,973.52 1,667,688.81 12,349,598.78 (36,000,000.00) 1,982,434,158.26 -
其他 1,012,340,925.65 104,585,000.00 (83,998,054.63) (108,399,407.70) - - (9,333,951.30) 915,194,512.02 -
合计 42,177,062,221.00 104,585,000.00 (83,998,054.63) 2,107,790,645.44 1,667,688.81 12,349,598.78 (1,211,670,561.47) 43,107,786,537.93 -
(i) 报告期内,本集团以权益法确认联营企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的投资收益中包含:(1)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的应
享有的中国铁塔净利润的份额;及(2)递延实现的铁塔资产处置收益(附注七(2)(b))。
(ii)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对中国铁塔的投资基于公开市场报价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268.16 亿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可收回金额,计算时使用中国铁塔五年预测期以及其后推断至永续期间的税前现金流量进行预测。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使用的折现率根据用以评估中国内地的性质相似的投资的资本成本而确定。预测中国铁塔的未来现金流量涉
及管理层判断,关键假设参考外部信息确定。根据管理层评估结果,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无需对该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上市公司权益投资(i) 1,371,428,500.32 759,185,402.20
非上市公司权益投资(ii) 54,631,869.52 126,065,346.59
合计 1,426,060,369.84 885,250,748.79
(i) 上市公司权益投资主要为本集团持有的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等的股票。
本集团出于长期战略考虑而持有该等权益投资,并非以交易该等权益投资为目的。
本集团认为将这些投资的公允价值的短期波动在损益中确认将与本集团以长期持
有这些投资并实现其远期业绩潜力的战略目的不一致,因此已将这些投资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ii) 非上市权益投资为本集团持有的各类非上市实体的权益。本集团将以长期战略目
的持有这些投资,因此已将这些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13)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a) 409,452,095,429.02 413,404,312,771.12
固定资产清理 3,197,809.50 1,207,564.40
合计 409,455,293,238.52 413,405,520,335.5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3) 固定资产(续)
(a) 固定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电信线路及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 合计
原值
本年增加 3,246,573,992.46 71,733,194,791.74 182,770,071.92 2,152,458,174.46 77,314,997,030.58
购置及其他 494,421,554.96 290,581,640.19 56,920,316.50 239,513,058.02 1,081,436,569.67
在建工程转入 2,752,152,437.50 71,442,613,151.55 125,849,755.42 1,912,945,116.44 76,233,560,460.91
本年减少 (1,115,621,867.61) (62,782,991,846.61) (276,758,317.75) (2,033,039,410.51) (66,208,411,442.48)
报废及处置 (1,115,621,867.61) (62,782,991,846.61) (276,758,317.75) (2,033,039,410.51) (66,208,411,442.48)
累计折旧
本年增加 (3,545,648,596.18) (69,536,637,934.54) (154,281,105.86) (1,782,701,811.05) (75,019,269,447.63)
计提 (3,545,648,596.18) (69,536,637,934.54) (154,281,105.86) (1,782,701,811.05) (75,019,269,447.63)
本年减少 986,933,994.72 56,055,572,854.45 274,139,929.59 1,924,942,304.53 59,241,589,083.29
报废及处置 986,933,994.72 56,055,572,854.45 274,139,929.59 1,924,942,304.53 59,241,589,083.29
减值准备
本年增加 (3,735.71) (3,082,532.52) - (68,517.84) (3,154,786.07)
本年减少 133,133.50 721,055,811.71 - 843,275.00 722,032,220.21
报废及处置 133,133.50 721,055,811.71 - 843,275.00 722,032,220.21
账面价值
(i)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重大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ii)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重大的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
定资产。
(iii)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签订的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的租赁合同未设置余值担保条款。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3) 固定资产(续)
(a) 固定资产(续)
(iv)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经营性租出的固定资产的账面
净值如下:
电信线路及设备 26,141,492.61 47,928,990.02
运输工具 161,961.67 28,547.18
其他 18,346,885.27 8,392,219.02
合计 44,650,339.55 56,349,756.22
(v)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抵押的固定资产。
(14)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a) 72,052,719,688.83 58,288,983,076.12
工程物资 185,537,239.53 153,559,112.22
合计 72,238,256,928.36 58,442,542,188.34
(a) 在建工程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通信网络
工程建设 72,116,907,388.60 (64,187,699.77) 72,052,719,688.83 58,289,444,487.83 (461,411.71) 58,288,983,076.1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4) 在建工程(续)
(a) 在建工程(续)
(i) 前十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
工程投入占 借款费用
工程名称 预算数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减少 12 月 31 日 (%) 累计金额 资金来源
中国电信杭州大数据中心一期土建工程 737,103,740.88 400,662,725.36 170,292,948.03 - 570,955,673.39 77.46 - 自有资金
中国电信天翼云 2023 年北京智算节点新建工程 550,898,500.00 - 408,273,600.00 - 408,273,600.00 74.11 - 自有资金
中国电信天翼云 2023 年智算资源池上海节点建设工程(第二批) 436,826,500.00 - 343,915,796.71 - 343,915,796.71 78.73 - 自有资金
中国电信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数据中心(一期)土建项目 458,035,724.54 - 335,868,752.87 - 335,868,752.87 73.33 - 自有资金
中国电信天翼云 2023 年智算资源池北京京津冀节点建设工程 406,236,900.00 - 291,047,292.30 - 291,047,292.30 71.64 - 自有资金
中国电信天翼云 2023 年智算资源池上海节点建设工程(第三批) 358,253,200.00 - 284,827,191.05 - 284,827,191.05 79.50 - 自有资金
中国电信天翼云 2023 年智算资源池广东南方基地节点建设工程(第一批) 419,963,400.00 - 282,592,955.16 - 282,592,955.16 67.29 - 自有资金
国际公司总部频谱项目 432,000,000.00 - 275,473,806.63 - 275,473,806.63 63.77 - 自有资金
中国电信天翼云 2023 年智算资源池上海节点建设工程(第四批) 332,910,800.00 - 264,877,252.72 - 264,877,252.72 79.56 - 自有资金
中国电信天翼云 2023 年智算资源池上海节点建设工程(第一批) 400,788,800.00 - 254,264,213.21 - 254,264,213.21 63.44 - 自有资金
(ii) 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5) 使用权资产
房屋及场地 通信塔类资产 设备 其他 合计
原值
本年增加 4,559,511,618.24 3,170,418,170.25 3,252,456,211.95 272,527,456.55 11,254,913,456.99
本年减少 (3,751,445,793.47) (9,049,071,166.32) (5,329,031,410.11) (68,127,927.40) (18,197,676,297.30)
累计折旧
本年增加 (5,517,537,209.51) (7,744,294,940.14) (2,822,524,955.72) (143,963,145.87) (16,228,320,251.24)
本年减少 3,313,406,933.51 4,547,812,792.55 3,909,050,011.88 63,111,456.18 11,833,381,194.12
减值准备
本年增加 (2,607,375.74) - - - (2,607,375.74)
本年减少 - - - - -
账面价值
本集团根据经营需求租赁通信塔类资产、房屋及场地、设备及其他资产。租赁合同的
条款是以单项租赁为基础所协商并签订的,包含不同的条款和条件。本集团应用合同
的定义,根据合同约定评估合同中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期间并确定租赁期。
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的租金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023 年度金额为人
民币 1,065,986,942.47 元(2022 年度:人民币 975,162,995.14 元)。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6)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其他 合计
原值
本年增加 2,090,405,643.68 8,990,862,116.65 438,692,353.14 11,519,960,113.47
本年减少 (104,437,712.87) (2,013,453,248.19) (14,253,268.08) (2,132,144,229.14)
累计摊销
本年增加 (824,346,793.52) (7,169,810,758.20) (256,801,104.30) (8,250,958,656.02)
本年减少 35,603,596.50 1,940,613,410.61 9,139,256.25 1,985,356,263.36
减值准备
本年增加 - (1,967,128.48) (875,800.61) (2,842,929.09)
本年减少 - - - -
账面价值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中无借款费用
资本化金额,无用于抵押和担保的无形资产。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重大的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
使用权。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7) 研究开发支出
本集团 2023 年度研究开发活动的总支出按性质列示如下:
研发费用 开发支出 合计
人工成本 8,712,952,504.68 55,407,527.46 8,768,360,032.14
合作研发费用 3,301,774,123.67 2,729,880,128.92 6,031,654,252.59
材料及试验费 275,774,936.21 267,202,249.89 542,977,186.10
折旧及摊销 136,470,981.90 - 136,470,981.90
差旅及会议费 60,861,859.85 - 60,861,859.85
其他 563,767,383.60 366,528,684.61 930,296,068.21
合计 13,051,601,789.91 3,419,018,590.88 16,470,620,380.79
本集团 2022 年度研究开发活动的总支出按性质列示如下:
研发费用 开发支出 合计
人工成本 6,236,617,287.00 - 6,236,617,287.00
合作研发费用 3,352,101,327.86 2,199,990,530.31 5,552,091,858.17
材料及试验费 269,147,636.88 393,728,526.92 662,876,163.80
折旧及摊销 124,345,075.64 - 124,345,075.64
差旅及会议费 53,202,669.19 - 53,202,669.19
其他 524,608,344.16 230,367,941.22 754,976,285.38
合计 10,560,022,340.73 2,824,086,998.45 13,384,109,339.18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7) 研究开发支出(续)
(a) 本集团 2023 年度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的变动分析如下:
开发支出项目 2,596,848,568.14 3,419,018,590.88 (2,872,050,890.29) 3,143,816,268.73
截至 2023 年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集团开发支出项目不存在减值情况。
(18) 商誉
商誉 29,923,265,740.05 29,922,191,650.03
本集团的商誉主要是由于本集团于 2008 年收购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联通有
限公司(以下统称“联通集团”)的目标业务及下属公司形成的。
于 2008 年 10 月 1 日,本集团收购了联通集团的移动通信业务及相关资产及负债,包
括中国联通(澳门)有限公司(现称“中国电信(澳门)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权
益及联通华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现称“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的 99.5%股权权
益(以下统称“移动通信业务”)。业务合并的对价为人民币 438.00 亿元。截至 2010
年底,此合并对价已全部支付。此外,按照收购协议,本集团承接了移动通信业务与
客户相关的债权及债务,并协议从联通集团收回净额人民币 34.71 亿元的结算款。此
结算款已于 2009 年从联通集团收回。此业务合并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会计
处理。
业务合并中确认的商誉是从收购业务中所受雇人士的技能及预期结合移动通信业务和
本集团的电信业务所达到的协同效应所带来的。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8) 商誉(续)
对于商誉的减值测试,收购移动通信业务产生的商誉已被分配至本集团合适的资产组,
即本集团的通信业务,本集团通信业务的可收回金额是根据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估算的,这考虑了本集团涵盖了未来五个年度的财务预算及税前折现率,以
及五个年度后的现金流量预计直至稳定的增长率。本集团使用的主要假设如下:
收入增长率 2.7%-3.6% 3.6%-4.5%
税前折现率 9.8% 9.8%
稳定增长率 1.5% 1.5%
本集团每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基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减值测试结果,本集团
商誉没有发生减值。本集团相信确定可收回金额所采用的主要假设的任何合理而有可
能的改变将不会导致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小于其账面价值。
(19) 长期待摊费用
使用权资产改良支出 387,175,632.64 161,256,428.88 (196,404,605.79) 352,027,455.73
房屋场地使用费 153,011,478.10 14,406,432.89 (35,652,878.94) 131,765,032.05
光缆及设备使用费 752,592,650.61 332,922,834.16 (310,167,215.74) 775,348,269.03
长期预付其他待摊费用 626,007,510.23 649,820,627.00 (512,599,974.29) 763,228,162.94
合计 1,918,787,271.58 1,158,406,322.93 (1,054,824,674.76) 2,022,368,919.75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0)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a)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及可抵扣亏损 递延所得税资产 异及可抵扣亏损 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收拆改款及递延收益 13,567,147,615.47 2,745,249,330.10 12,958,221,061.29 2,626,761,958.83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及摊销差异 12,635,101,134.29 2,808,790,391.01 11,262,417,590.37 2,534,508,150.22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8,908,772,667.79 1,888,678,399.02 6,597,719,599.24 1,404,439,505.90
租赁负债(i) 55,220,484,377.84 12,550,060,048.18 65,919,957,953.51 15,054,774,852.97
用户积分计划 4,450,671,393.76 997,009,746.35 4,909,611,203.63 1,063,888,461.37
应付职工薪酬 9,818,751,881.97 2,263,682,193.31 9,047,267,989.06 2,115,495,340.15
其他 4,525,761,426.72 980,259,685.29 4,622,077,710.90 988,709,104.44
合计 109,126,690,497.84 24,233,729,793.26 115,317,273,108.00 25,788,577,373.88
除预计 1 年后转回的递延收益、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及摊销差异和租赁负债等项目对应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外,其他递延所得税资产预计主要于 1 年内(含 1 年)转回。
(b)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及其他 184,254,746,069.64 41,931,311,442.39 156,905,501,386.65 35,479,327,847.11
使用权资产(i) 51,789,420,858.75 11,714,301,745.41 62,955,525,580.94 14,323,379,147.3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公允价值变动 1,063,550,448.84 265,887,612.21 439,410,373.32 109,852,593.33
合计 237,107,717,377.23 53,911,500,800.01 220,300,437,340.91 49,912,559,587.82
除预计 1 年后转回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使用权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外,其余递延所得税负债预计主要于 1 年内(含 1 年)转回。
(i) 本集团及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并以净额方式确认与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暂时性差
异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本集团及本公司执行解释 16 号中
有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规定,且针对上述交易产生的等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本集团执行该规定除分别增加本
集团抵销前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披露金额外,未对本集团的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0)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c) 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分析如下:
可抵扣亏损 6,969,364,550.16 4,153,301,627.72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299,196,646.05 976,448,728.16
合计 9,268,561,196.21 5,129,750,355.88
(d)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一年以内 27,178,045.11 18,092,731.87
一至二年 149,299,069.79 64,537,709.79
二至五年 470,779,233.41 396,965,732.14
五年以上 6,322,108,201.85 3,673,705,453.92
合计 6,969,364,550.16 4,153,301,627.72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
知》(财税[2018]76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月 1 日起,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 5 个年度发生的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
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 10 年。
本集团所属中国内地除高新技术企业外的子公司,其可抵扣亏损自发生年度起,可以
在不超过 5 年的期间内抵扣未来应税所得额。本集团所属注册在香港的子公司,其经
营亏损可以无限期抵扣未来应税利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0)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e) 抵销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列示如下:
互抵金额 抵销后金额 互抵金额 抵销后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886,952,894.03) 1,346,776,899.23 (21,967,758,466.27) 3,820,818,907.61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886,952,894.03) 31,024,547,905.98 (21,967,758,466.27) 27,944,801,121.55
(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1,485,872,311.02 1,502,541,386.03
预付工程及备料款 1,289,220,790.92 1,320,208,070.82
其他 1,009,092,354.83 850,730,836.40
合计 3,784,185,456.77 3,673,480,293.25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本化的合同履约成本主要为本集团在
为用户提供固网及智慧家庭服务时提供给用户的固网终端等直接成本。前述资本化成
本按直线法在确认相应收入期间平均摊销。2023 年度,合同成本摊销计入损益的金额
为人民币 1,348,259,204.89 元(2022 年度:人民币 1,751,651,457.40 元)。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2) 资产减值及损失准备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116,597,798.75) (3,120,317,750.10) 1,109,472,595.19 (106,443,109.27) (8,233,886,062.9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560,411,051.54) (67,687,606.06) 16,155,522.15 (33,091.05) (611,976,226.50)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28,624,271.67) (34,960,263.74) 465,774.00 - (63,118,761.41)
其他减值准备 (161,410,303.60) (6,391,682.00) - - (167,801,985.60)
小计 (6,867,043,425.56) (3,229,357,301.90) 1,126,093,891.34 (106,476,200.32) (9,076,783,036.44)
存货跌价准备 (92,810,809.71) (6,561,912.55) 1,636,361.36 (6,384.45) (97,742,745.35)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75,152,813.97) (189,931,367.34) 22,286.58 (65,329.27) (265,127,224.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854,703,385.10) - 722,032,220.21 (3,154,786.07) (2,135,825,950.96)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461,411.71) (64,581,175.74) 854,887.68 - (64,187,699.77)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4,653,391.49) (1,966,406.67) - (876,522.42) (57,496,320.58)
预付款项及其他减值准备 (25,211,261.20) (14,961,972.81) - (24,885.79) (40,198,119.80)
小计 (3,102,993,073.18) (278,002,835.11) 724,545,755.83 (4,127,908.00) (2,660,578,060.46)
合计 (9,970,036,498.74) (3,507,360,137.01) 1,850,639,647.17 (110,604,108.32) (11,737,361,096.9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 短期借款
银行借款 2,866,520,849.13 2,839,574,559.77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银行借款均为信用借款,无质押、
抵押和保证借款。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逾期短期借款,短期借款加权平均年利率为 3.0%
(2022 年 12 月 31 日:3.3%),年利率为 2.7%至 3.4%(2022 年 12 月 31 日:3.0%至
(24) 应付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 1,675,803,347.07 755,075,480.14
商业承兑汇票 5,917,960,557.33 1,949,265,509.53
合计 7,593,763,904.40 2,704,340,989.67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25) 应付账款
应付购货款及工程款 92,872,350,266.29 82,849,109,884.30
应付结算款及服务费 21,873,697,513.01 19,954,452,061.76
应付租赁款及相关服务费 8,659,148,963.74 7,636,041,493.31
应付代维及水电费 8,478,162,632.64 7,520,037,861.03
应付社会渠道款及宣传费 6,176,135,350.86 6,041,007,752.24
应付其他款项 218,841,153.57 555,317,736.45
合计 138,278,335,880.11 124,555,966,789.09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5) 应付账款(续)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人民币 25,852,935,069.13 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4,334,552,070.76 元),主要由于部分工程工期较长,相
应的工程尾款按合同规定仍未超过偿付期,款项尚未结清。
(26) 合同负债
用户预存服务费 54,310,086,121.84 57,719,188,703.88
预收网络服务及项目款 10,157,331,314.91 9,137,188,411.18
其他 949,218,362.99 984,354,598.90
合计 65,416,635,799.74 67,840,731,713.96
合同负债主要为本集团在履行履约义务前向用户收取的预收款。该合同的相关收入将在
本集团提供服务时确认。
(27)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短期薪酬(a) 11,915,587,674.74 10,502,663,746.12
应付设定提存计划(b) 959,561,176.90 923,099,460.63
应付辞退福利 287,387,286.84 153,669,593.87
合计 13,162,536,138.48 11,579,432,800.6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7) 应付职工薪酬(续)
(a) 短期薪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243,935,207.95 57,392,516,376.49 (56,526,486,422.12) 6,109,965,162.32
职工福利费 4,945,557.02 7,088,154,933.35 (7,085,427,825.76) 7,672,664.61
社会保险费 1,728,360,421.17 5,406,268,151.21 (5,407,174,316.48) 1,727,454,255.90
其中:医疗保险费
(含生育保险费) 1,717,685,680.03 5,260,428,683.98 (5,260,060,339.07) 1,718,054,024.94
工伤保险费 10,674,741.14 145,839,467.23 (147,113,977.41) 9,400,230.96
住房公积金 61,747,748.14 5,459,578,055.62 (5,471,885,462.78) 49,440,340.98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502,324,307.60 2,026,836,863.44 (2,060,124,002.28) 1,469,037,168.76
股票增值权(附注十(1)) 1,579,330,590.47 2,145,514,947.67 (1,549,344,174.18) 2,175,501,363.96
其他 382,019,913.77 2,057,197,419.03 (2,062,700,614.59) 376,516,718.21
合计 10,502,663,746.12 81,576,066,746.81 (80,163,142,818.19) 11,915,587,674.74
(b) 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420,926,838.17 6,970,457,401.41 (6,876,174,310.88) 515,209,928.70
企业年金 446,715,304.61 3,881,280,864.53 (3,928,770,508.00) 399,225,661.14
失业保险费 55,457,317.85 166,459,600.69 (176,791,331.48) 45,125,587.06
合计 923,099,460.63 11,018,197,866.63 (10,981,736,150.36) 959,561,176.9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 应交税费
企业所得税 488,473,256.93 919,414,638.45
增值税 948,175,927.15 952,325,347.10
房产税 221,884,185.36 205,714,990.52
个人所得税 1,269,716,636.39 1,089,079,893.43
教育费附加 25,128,718.00 27,342,446.34
其他 270,970,050.19 264,604,893.05
合计 3,224,348,774.02 3,458,482,208.89
(29) 其他应付款
应付股利 480,000.00 1,313,000.00
代收费及暂收款 15,076,024,472.25 13,596,955,483.94
财务公司吸收存款(i) 24,106,454,010.07 17,426,439,348.85
押金及保证金 5,530,655,960.71 5,762,456,040.87
其他 3,510,901,971.89 3,722,205,250.81
合计 48,224,516,414.92 40,509,369,124.47
(i) 于报告各期末余额为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除本集团外)于财务公司的存款
余额,此等交易基于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本集团
因业务往来尚未到期的押金及保证金等,因为项目周期较长,该款项尚未结清。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32)) 1,132,582,070.52 1,112,734,394.24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i) - 2,047,179,871.94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五(33)) 13,398,849,235.15 14,487,773,463.3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6,391,451.40 17,442,069.36
合计 14,547,822,757.07 17,665,129,798.87
(i)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1 号文核准,本集团于 2020 年 3 月发
行面值为人民币 20.00 亿元的 3 年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 2.90%,已于 2023 年 3
月到期并偿还。
(31) 其他流动负债
待转销项税额(a) 4,896,906,319.74 4,971,171,803.66
分期购买设备款 2,567,409,576.58 1,529,216,661.86
其他 10,744,288.76 -
合计 7,475,060,185.08 6,500,388,465.52
(a)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估计用户使用不同税率商品及服务的情况,将已
收到商品及服务价款中的增值税部分确认为待转销项税额,剩余的已收商品及服务
价款列示于合同负债(附注五(26))。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2) 长期借款
信用借款(a) 6,231,043,233.75 5,543,817,199.30
保证借款(b) 43,265,994.98 53,141,437.45
小计 6,274,309,228.73 5,596,958,636.75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附注五(30)) (1,132,582,070.52) (1,112,734,394.24)
-信用借款 (1,128,360,142.72) (1,107,717,329.70)
-保证借款 (4,221,927.80) (5,017,064.54)
合计 5,141,727,158.21 4,484,224,242.51
(a) 本集团信用借款主要为从银行获得的利率为 1.08%至 1.20%的政府政策性优惠贷款
(“低息贷款”),低息贷款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25)。
(b) 本集团于 2000 年前获得主要由地方邮电局及财政局提供担保的年利率为 1.50%至
(c)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逾期长期借款。
(33)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 56,049,035,025.06 66,895,629,415.58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附注五(30)) (13,398,849,235.15) (14,487,773,463.33)
合计 42,650,185,789.91 52,407,855,952.25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重大按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
价值资产租赁合同的未来应支付租金。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4) 递延收益
政府补助 7,709,932,511.27 1,306,040,246.89 (998,138,899.13) (192,126,781.27) 7,825,707,077.76
其他 32,374,687.87 47,635,490.66 - (23,372,168.13) 56,638,010.40
合计 7,742,307,199.14 1,353,675,737.55 (998,138,899.13) (215,498,949.40) 7,882,345,088.16
(35) 股本
人民币普通股 77,629,728,699.00 77,629,728,699.00
H 股普通股 13,877,410,000.00 13,877,410,000.00
合计 91,507,138,699.00 91,507,138,699.0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6) 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68,717,995,863.23 - - 68,717,995,863.23
其他资本公积 675,981,122.53 12,349,598.78 - 688,330,721.31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
资单位除综合收益
和利润分配以外的
其他权益变动 394,938,567.39 12,349,598.78 - 407,288,166.17
-其他 281,042,555.14 - - 281,042,555.14
合计 69,393,976,985.76 12,349,598.78 - 69,406,326,584.54
股本溢价(a) 66,897,798,904.88 1,824,149,290.24 (3,952,331.89) 68,717,995,863.23
其他资本公积 684,761,583.46 13,938,132.12 (22,718,593.05) 675,981,122.53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
资单位除综合收益
和利润分配以外的
其他权益变动 396,538,057.52 13,938,132.12 (15,537,622.25) 394,938,567.39
-其他 288,223,525.94 - (7,180,970.80) 281,042,555.14
合计 67,582,560,488.34 1,838,087,422.36 (26,670,924.94) 69,393,976,985.76
(a) 于 2022 年 9 月,本集团之子公司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与外部投资者签订《关于天
翼云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部分外部投资者于 2022 年 11 月完成出资。该交
易事项完成后本公司对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从 100.00%稀释为 88.61%,
对于收到的外部投资者出资款人民币 3,674,500,000.00 元,确认为资本公积人民币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7) 其他综合收益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2023 年度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53,543,684.23 375,874,432.99 - 529,418,117.22 510,939,819.13 - (135,065,386.14) 375,874,432.9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53,543,684.23 375,874,432.99 - 529,418,117.22 510,939,819.13 - (135,065,386.14) 375,874,432.99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51,575,442.06) 64,379,076.99 - (387,196,365.07) 64,379,076.99 - - 64,379,076.99 -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501,848.29 1,667,688.81 - 7,169,537.10 1,667,688.81 - - 1,667,688.81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457,077,290.35) 62,711,388.18 - (394,365,902.17) 62,711,388.18 - - 62,711,388.18 -
合计 (298,031,757.83) 440,253,509.98 - 142,221,752.15 575,318,896.12 - (135,065,386.14) 440,253,509.98 -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2022 年度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25,315,572.02 (171,771,887.79) - 153,543,684.23 (221,808,679.65) - 50,036,791.86 (171,771,887.7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25,315,572.02 (171,771,887.79) - 153,543,684.23 (221,808,679.65) - 50,036,791.86 (171,771,887.79)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62,649,610.38) 711,074,168.32 - (451,575,442.06) 711,074,168.32 - - 711,074,168.32 -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986,643.09 (484,794.80) - 5,501,848.29 (484,794.80) - - (484,794.80)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168,636,253.47) 711,558,963.12 - (457,077,290.35) 711,558,963.12 - - 711,558,963.12 -
合计 (837,334,038.36) 539,302,280.53 - (298,031,757.83) 489,265,488.67 - 50,036,791.86 539,302,28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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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8) 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 38,823,488,180.56 2,859,772,407.44 - 41,683,260,588.00
任意盈余公积 46,078,740,819.75 - - 46,078,740,819.75
合计 84,902,229,000.31 2,859,772,407.44 - 87,762,001,407.75
法定盈余公积 36,199,049,206.22 2,624,438,974.34 - 38,823,488,180.56
任意盈余公积 46,078,740,819.75 - - 46,078,740,819.75
合计 82,277,790,025.97 2,624,438,974.34 - 84,902,229,000.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 2023 年度提
取法定盈余人民币 2,859,772,407.44 元(2022 年度:人民币 2,624,438,974.34 元)。
(39) 未分配利润
年初未分配利润 186,400,331,683.33 188,057,685,489.68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445,686,138.83 27,593,420,934.48
其他 77,440.7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附注五(38)) (2,859,772,407.44) (2,624,438,974.34)
应付普通股股利(a) (20,058,365,132.95) (26,537,069,528.94)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b) (204,342,987.32) (86,433,229.80)
其他 (3,066,685.44) (2,833,007.75)
年末未分配利润 193,720,548,049.71 186,400,331,6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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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9) 未分配利润(续)
(a) 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按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发行之股份 91,507,138,699 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际派发,H 股股利人民币 1,054,685,458.15 元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实际派发。
方案。根据本公司 2023 年 8 月 8 日董事会决议,本公司按 2023 年 6 月 30 日已发
行之股份 91,507,138,699 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0.1432 元
(含税)。其中,A 股股利人民币 11,116,577,149.70 元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实际派
发,H 股股利人民币 1,987,243,143.98 元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实际派发。
根据 2024 年 3 月 26 日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每股人民币 0.090 元(含税),按已发行股份 91,507,138,699 股计算,拟派发现金
股利共计人民币 8,235,642,482.91 元,上述提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
办法》(财金[2012]20 号),财务公司通过提取留存收益,在权益范围内设立一般
风险储备,处理与风险资产相关的未确认潜在损失。一般风险准备余额不得低于
《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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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0)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a) 507,842,674,997.40 474,967,243,497.96
营业成本(b) 361,422,204,248.48 339,939,749,469.61
(a) 本集团营业收入分解如下:
按商品或服务的种类
服务收入 464,965,250,245.43 434,928,264,870.59
其中:移动通信服务收入(i) 195,659,684,635.65 191,026,455,224.41
固网及智慧家庭服务收入(ii) 123,063,018,993.82 118,533,936,461.13
产业数字化服务收入(iii) 138,890,032,963.51 117,755,555,702.88
其他服务收入(iv) 7,352,513,652.45 7,612,317,482.17
出售商品及其他收入(v) 42,877,424,751.97 40,038,978,627.37
合计 507,842,674,997.40 474,967,243,497.96
其中:与客户合同产生的收入 505,530,656,469.30 472,952,439,617.42
其他来源收入 2,312,018,528.10 2,014,803,880.54
收入确认的时间
在某一时点确认 42,563,136,822.65 40,038,978,627.37
在某一段时间内确认 465,279,538,174.75 434,928,264,8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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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0)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续)
(a) 本集团营业收入分解如下(续):
(i) 主要指本集团向用户收取的包括移动通话、移动互联网接入、短信等移动服务收
入的合计金额。
(ii) 主要指本集团向用户收取的包括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接入、天翼高清、智慧家
庭应用服务等固网服务收入的合计金额。
(iii) 主要指本集团向用户收取的包括互联网数据中心、云服务、数字化平台服务、专
线服务等服务收入的合计金额。
(iv) 主要指本集团出租物业收入及其他收入的合计金额等。
(v) 主要指本集团向用户出售移动终端设备及固网通信设备收入等。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分配至本集团现有合同项下剩余履约义务
的交易价格总额即为预期于未来 1 至 3 年内按合约条款提供服务时确认的收入。
(b) 营业成本
折旧及摊销 95,262,914,988.69 92,443,260,325.35
运行维护及支撑费 102,270,052,174.44 88,682,000,054.96
人工成本 55,051,914,667.76 53,346,603,873.17
出售商品支出 40,819,455,188.45 39,591,894,225.86
网络资源使用及相关费用 29,017,517,409.00 28,172,540,476.58
能耗费 19,515,897,102.18 18,054,870,705.45
网间结算支出 13,910,277,435.62 13,051,885,656.09
其他 5,574,175,282.34 6,596,694,152.15
合计 361,422,204,248.48 339,939,749,46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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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1) 税金及附加
房产税 1,031,487,385.47 958,231,805.98
土地使用税 263,986,837.06 263,524,871.21
城市维护建设费 221,272,535.03 130,079,970.60
教育费附加 161,794,284.01 95,201,273.16
其他 183,237,276.17 196,243,079.44
合计 1,861,778,317.74 1,643,281,000.39
(42) 销售费用
渠道费 43,103,973,345.71 42,730,171,347.55
客户服务费 4,669,094,388.04 4,559,339,965.53
人工成本 4,881,711,799.60 3,288,272,623.50
广告宣传费 2,881,815,850.50 2,803,933,759.41
折旧及摊销 40,536,294.58 29,388,982.94
其他 539,715,720.61 392,179,921.48
合计 56,116,847,399.04 53,803,286,6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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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3) 管理费用
人工成本 23,240,285,769.66 21,779,731,480.57
折旧及摊销 4,262,297,081.80 4,334,757,322.78
房屋、车辆等相关使用费 3,127,731,214.23 2,982,461,637.68
维护及能耗相关费用 1,648,372,618.15 1,212,141,765.02
差旅、办公等相关费用 1,226,568,461.31 1,050,834,038.21
专业服务费 495,425,520.57 564,221,187.43
其他 1,714,539,608.70 1,653,812,593.72
合计 35,715,220,274.42 33,577,960,025.41
(44) 研发费用
人工成本 8,712,952,504.68 6,236,617,287.00
合作研发费用 3,301,774,123.67 3,352,101,327.86
材料及试验费 275,774,936.21 269,147,636.88
折旧及摊销 136,470,981.90 124,345,075.64
差旅及会议费 60,861,859.85 53,202,669.19
其他 563,767,383.60 524,608,344.16
合计 13,051,601,789.91 10,560,022,34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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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5) 财务费用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2,130,787,826.71 1,424,838,715.53
借款利息支出 504,014,592.34 556,592,081.24
减: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89,465,016.31) (100,369,854.46)
净利息支出 2,545,337,402.74 1,881,060,942.31
减:利息收入 (2,367,650,098.53) (1,808,353,721.81)
净汇兑损失/(收益) 26,859,621.11 (85,173,669.06)
手续费及其他 127,847,555.93 19,752,407.15
合计 332,394,481.25 7,285,958.59
(46) 其他收益
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 2,324,571,777.45 3,448,880,912.49
通信普遍服务相关补助 709,460,876.56 600,058,535.58
拆改及建设相关补助 260,917,786.39 303,283,600.90
税金返还相关补助 58,846,253.14 40,932,271.60
科研项目相关补助 70,620,047.47 76,502,220.16
其他补助 51,068,815.35 75,014,178.03
合计 3,475,485,556.36 4,544,671,7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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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7) 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 2,115,442,607.11 2,051,084,005.1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73,591.7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
投资收益 6,327,360.00 7,488,124.14
其他 252,629,867.35 205,963,423.80
合计 2,374,473,426.22 2,264,535,553.10
(4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股票增值权公允价值变动 (917,870,250.05) (120,668,735.2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4,563,458.83 29,924,624.24
合计 (883,306,791.22) (90,744,110.98)
(49)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3,120,317,750.10) (2,026,164,050.29)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67,687,606.06) (169,623,754.85)
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34,960,263.74) (23,060,371.63)
其他信用减值损失 (6,391,682.00) (121,403,281.16)
合计 (3,229,357,301.90) (2,340,251,45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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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0) 资产减值损失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64,581,175.74) (51,504.85)
存货跌价(损失)/转回 (6,561,912.55) 60,771,677.25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69,276,550.63)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1,966,406.67) (17,759,689.93)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89,931,367.34) (55,947,012.08)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14,961,972.81) (18,682,012.81)
合计 (278,002,835.11) (100,945,093.05)
(51) 资产处置收益
处置固定资产 1,683,444,207.17 1,546,443,960.91
处置无形资产等其他长期资产 83,739,714.11 44,472,501.45
合计 1,767,183,921.28 1,590,916,462.36
(52) 营业外收入
赔补款 1,782,955,316.56 1,454,285,711.50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414,421,087.45 461,271,020.10
政府补助 35,241,149.20 19,718,777.22
其他 379,865,450.75 397,007,062.33
合计 2,612,483,003.96 2,332,282,5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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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3) 营业外支出
长期资产报废损失 5,827,487,692.36 7,673,426,098.78
赔补支出 90,549,004.90 156,772,338.41
其他 59,069,100.57 91,751,629.53
合计 5,977,105,797.83 7,921,950,066.72
(54) 所得税费用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3,357,346,062.52 3,853,258,459.06
递延所得税 5,418,723,406.67 4,184,484,814.23
合计 8,776,069,469.19 8,037,743,273.29
将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采用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利润总额 39,204,481,668.32 35,714,173,679.51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9,801,120,417.08 8,928,543,419.88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和减免
的影响 (1,238,137,650.58) (1,061,185,694.48)
非应纳税收入 (626,257,732.52) (567,741,236.13)
不得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928,149,282.00 821,183,963.29
子公司及分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927,004,153.87) (818,305,484.68)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及可
抵扣亏损的税务影响 1,028,396,900.00 802,936,073.38
其他 (190,197,592.92) (67,687,767.97)
所得税费用 8,776,069,469.19 8,037,743,27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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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5) 每股收益
(a)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
加权平均数计算: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30,445,686,138.83 27,593,420,934.48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91,507,138,699.00 91,507,138,699.00
基本每股收益 0.33 0.30
(b)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
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截至 2023 年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
每股收益。
(56)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由于财务公司吸收存款、财务公司法定存款储备金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本集团
对其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按照现金流量净额列报。此外,本集团不存在以净额列报现
金流量的情况,重大的现金流量项目列示如下:
(a)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押金、保证金及代垫款 15,648,246,732.46 15,115,084,474.20
经营租赁收入 2,312,962,148.70 2,043,723,073.06
赔偿及违约金 1,782,955,316.56 1,454,285,711.50
政府补助 1,488,483,645.47 1,717,155,496.14
其他 2,435,422,448.88 1,644,681,034.82
合计 23,668,070,292.07 21,974,929,78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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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6)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b)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渠道相关费用及客户服务费 (47,625,432,699.64) (46,906,428,076.05)
押金、保证金及代垫款 (16,590,937,698.31) (16,364,040,685.42)
物业、办公及车辆使用等费用 (5,037,995,142.70) (6,136,253,922.25)
广告及宣传费 (2,894,323,285.99) (2,759,147,518.99)
房屋、土地及场地等使用费 (1,158,287,336.80) (1,194,884,749.31)
其他 (12,959,078,506.70) (12,744,386,285.50)
合计 (86,266,054,670.14) (86,105,141,237.52)
(c)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存期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到期收回 6,699,538,828.95 1,750,168,292.50
财务公司贷款收回 8,090,500,000.00 2,034,000,000.00
债权投资到期收回 42,548,500.00 -
合计 14,832,587,328.95 3,784,168,292.50
(d)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买存期为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13,301,497,967.39) (2,537,126,207.86)
财务公司发放贷款 (8,100,000,000.00) (8,104,500,000.00)
购买债权投资 (47,054,548.19) -
合计 (21,448,552,515.58) (10,641,626,207.86)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6)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e)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财务公司吸收存款 6,680,014,661.22 4,410,970,745.96
合计 6,680,014,661.22 4,410,970,745.96
(f)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租赁负债本金部分 (14,647,394,847.65) (15,897,156,186.08)
财务公司法定存款储备金 (120,911,406.93) (541,026,483.88)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 - (3,300,000.00)
收购少数股东权益所支付的现金 - (1,100,000.00)
合计 (14,768,306,254.58) (16,442,582,669.96)
人民币 229.24 亿元),除计入筹资活动的偿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以外,其余现金流
出均计入经营活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30,428,412,199.13 27,676,430,406.22
加:资产减值损失 278,002,835.11 100,945,093.05
信用减值损失 3,229,357,301.90 2,340,251,457.93
使用权资产折旧 16,227,897,110.75 16,543,815,030.03
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75,038,644,954.17 72,510,171,253.83
无形资产摊销 8,235,896,251.92 7,653,357,102.96
长期待摊费用及其他非流动资产
减少和摊销 2,403,724,605.67 2,968,227,143.02
处置及报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3,964,474,422.83 5,996,291,724.7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883,306,791.22 90,744,110.98
财务费用 2,638,968,250.21 1,759,826,838.73
投资收益 (2,376,385,509.19) (2,264,535,553.1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2,495,011,641.12 2,876,060,451.18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2,923,711,765.55 1,308,424,363.05
存货的减少 89,573,914.00 369,827,850.3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15,888,479,749.21) (13,732,627,869.0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8,050,941,970.55 11,021,766,335.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623,058,755.73 137,218,975,739.83
(b) 截至 2023 年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的增加以及
分期购买设备时置入设备外,本集团不涉及非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c)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81,045,622,800.01 72,464,525,858.29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72,464,525,858.29) (73,284,040,778.8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8,581,096,941.72 (819,514,920.6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d)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的变动情况
其他应付款-财务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租赁负债 其他应付款 其他流动负债 公司吸收存款
短期借款 (含一年内到期) (含一年内到期) (含一年内到期) -应付股利 -分期购买设备款 及应付利息 合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3,385,272,682.07 1,603,000,000.00 - - - 1,000,000,000.00 6,680,014,661.22 12,668,287,343.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3,486,814,105.64) (1,175,501,637.22) (2,058,000,000.00) (16,778,182,674.36) (20,137,536,395.18) (4,772,970,020.31) (260,542,307.78) (48,669,547,140.49)
本年计提的利息 128,487,712.93 64,568,568.21 10,820,128.06 2,130,787,826.71 - - 300,138,183.14 2,634,802,419.05
新增租赁(附注五(57)(b)) - - - 11,019,420,929.50 - - - 11,019,420,929.50
租赁修改 - - - (7,224,033,463.91) - - - (7,224,033,463.91)
利润分配 - - - - 20,136,703,395.18 - - 20,136,703,395.18
汇兑损益 - 8,266,959.03 - 5,412,991.54 - - - 13,679,950.57
置入设备 - - - - - 4,811,162,935.03 - 4,811,162,935.03
其他 - 177,016,701.96 - - - - - 177,016,701.96
备金人民币 1.21 亿元,该法定存款准备金包含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中。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e)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析
库存现金 386,734.67 424,017.4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80,803,210,310.51 72,114,000,289.0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242,025,754.83 350,101,551.8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1,045,622,800.01 72,464,525,858.29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8) 外币货币性项目
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美元 636,292,975.44 7.0827 4,506,672,257.15
-港币 799,935,159.35 0.9062 724,917,240.11
-欧元 17,741,825.84 7.8592 139,436,557.64
-澳门币 238,424,449.10 0.8837 210,695,685.67
-其他 不适用 不适用 417,144,951.19
应收账款
-美元 62,891,661.40 7.0827 445,442,770.20
-港币 731,080,385.42 0.9062 662,519,666.88
-欧元 37,363,891.50 7.8592 293,650,296.08
-澳门币 321,222,470.81 0.8837 283,864,297.45
-其他 不适用 不适用 724,311,076.51
其他应收款
-美元 584,893.14 7.0827 4,142,622.64
-港币 23,227,344.11 0.9062 21,049,083.78
-欧元 4,008,580.20 7.8592 31,504,233.51
-澳门币 16,754,219.39 0.8837 14,805,703.67
-其他 不适用 不适用 87,556,492.37
应付账款
-美元 128,864,480.58 7.0827 912,708,456.60
-港币 43,235,819.67 0.9062 39,181,164.50
-欧元 7,060,418.54 7.8592 55,489,241.39
-其他 不适用 不适用 125,131,249.67
其他应付款
-美元 5,480,561.54 7.0827 38,817,173.22
-港币 6,654,016.60 0.9062 6,030,002.92
-其他 不适用 不适用 49,333,800.85
长期借款
-美元 20,903,642.20 7.0827 148,054,226.61
-欧元 10,986,591.59 7.8592 86,345,820.62
注:其他外币主要包括日元等,其他外币货币性项目均以各币种兑人民币的期末汇率
折算。上述外币货币性项目中的外币是指除人民币之外的所有货币,其范围与附
注十三(1)(a)中的外币性项目不同。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a) 本集团主要子公司构成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人民币 30.00 亿元 通信相关业务 100 -
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1.68 亿港元 通信相关业务 100 -
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人民币 3.50 亿元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100 -
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人民币 5.00 亿元 通信相关业务 100 -
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 人民币 2.50 亿元 通信相关业务 100 -
天翼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河北 河北 人民币 50.00 亿元 投资相关业务 100 -
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人民币 50.00 亿元 金融服务业务 70 -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人民币 47.64 亿元 通信相关业务 89 -
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人民币 9.00 亿元 通信相关业务 100 -
临港算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人民币 9.00 亿元 通信相关业务 100 -
上海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人民币 2.97 亿元 通信相关业务 100 -
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 人民币 10.00 亿元 通信相关业务 100 -
中电信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 四川 人民币 9.00 亿元 通信相关业务 100 -
天翼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 江苏 人民币 5.00 亿元 通信相关业务 100 -
(b)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重大少数股东权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a) 重要联营企业的基础信息
本集团综合考虑联营企业是否为上市公司、其账面价值占本集团合并总资产的比例、权
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占本集团合并净利润的比例等因素,确定重要的联营企业,
列示如下:
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中国铁塔 中国 北京 建设、维护和运营通信
铁塔以及其配套设施 20.5
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信投”) 中国 上海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24.0
(b)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中国铁塔 上海信投 中国铁塔 上海信投
流动资产 78,083 5,127 49,706 5,769
非流动资产 247,924 7,622 255,854 6,556
资产合计 326,007 12,749 305,560 12,325
流动负债 63,934 2,019 65,158 1,857
非流动负债 64,379 2,424 46,811 2,559
负债合计 128,313 4,443 111,969 4,416
少数股东权益 - 46 - 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97,694 8,260 193,591 7,892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
净资产份额 40,527 1,982 39,686 1,894
调整事项(i) (317) - (415) -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 40,210 1,982 39,271 1,894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投
资的公允价值 26,816 不适用 27,078 不适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续)
(b)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续)
中国铁塔 上海信投 中国铁塔 上海信投
营业收入 94,009 1,368 92,170 1,403
净利润 9,750 454 8,787 739
其他综合收益 6 7 - (2)
综合收益总额 9,756 461 8,787 737
本集团收到的来自联营企
业的股利 1,166 36 947 18
(i) 本集团于 2015 年向中国铁塔出售若干通信铁塔及相关资产(以下简称“铁塔资产
处置”)并向中国铁塔支付现金以获得中国铁塔发行的新股。铁塔资产处置为资产
处置交易,本集团在铁塔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收益为交易对价的金额高于通信铁塔及
相关资产于交割日账面价值的溢价,并扣除相关税费。由于本集团持有中国铁塔的
股权,因此铁塔资产处置收益中归属于其他投资方的部分于交割日确认,而归属于
本集团持股份额的部分将在铁塔资产的剩余折旧年限内递延实现。调整事项为本集
团铁塔资产处置收益中尚未实现部分。
(c) 不重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信息(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合营企业:
年末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50 42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8 6
综合收益总额 8 6
联营企业:
年末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915 1,012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108) (92)
综合收益总额 (108) (9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续)
(d) 共同经营
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以共建共享 5G 接入网络。根据合作协议,本集团与
中国联通划定区域,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建设和运营一张 5G 接入网络。在中国联通建设、
运营和维护 5G 接入网络的地区,本集团依托中国联通的网络开展 5G 业务;在本集团建
设、运营和维护 5G 接入网络的地区,中国联通依托本集团的网络开展 5G 业务。
根据合作协议,本集团与中国联通共享 5G 频率资源,5G 核心网络各自建设、运营和维
护。双方共同确保 5G 网络共建共享区域内的网络规划、建设、维护及服务标准统一,
保证同等的服务水平。
致,以建立双方一致同意的相关机制、制度和规则。该共同协调和推进机构的主要职能
是共同开展网络规划、投资决策、项目立项及验收等相关工作,包括确定 5G 基站的站
址及设备型号等,并协调 5G 共建共享网络的运行及维护,确保合作协议的有效实施。
例如,全区域内的 5G 基站建设的时间、范围及站址,设备的选择及维护供货商的委任,
均需由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同意。
在共同经营下,双方的业务和品牌保持独立经营,用户归各公司所属。双方用户所产生
的收入各自确认,成本和费用各自承担,同时双方建造的资产和相关负债各自确认和承
担。
八、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
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于报告期内,由于本集团以融合方式经营通信业务,因此认为本集团只有一个经营分部。
本集团位于中国大陆境外的资产及由中国大陆境外的活动所产生的经营收入均少于本集
团资产及经营收入的 10%。由于金额不重大,本集团未列示地区资料。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来自各单一客户的收入均低于本集团总收入的 1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母公司情况
(a) 母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中国电信集团 北京 综合信息服务
本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电信集团。
(b) 母公司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中国电信集团 213,800,000,000.00 600,000,000.00 - 214,400,000,000.00
(c)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中国电信集团 63.90 63.90 63.78 63.78
(2) 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七(1)。
(3)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集团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七(2)。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包括:(1)本集团外的中国电信集团的其他子公司(以下合称“中国电信集团
及其子公司”);(2)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的子公司与本集团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为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重大关联交易
(a) 与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交易
工程施工和设计服务(i) 19,030,992,004.93 16,992,852,455.93
接受末梢电信服务(ii) 22,626,670,533.58 22,309,422,621.27
网间结算收入(iii) 47,244,446.60 48,042,897.05
网间结算支出(iii) 87,090,019.89 102,081,175.41
接受后勤服务(iv) 4,525,548,445.75 4,339,652,225.06
集中服务收入(v) 3,909,290,783.45 3,571,689,287.17
集中服务费用(v) 805,632,468.56 870,047,768.72
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租赁收入(vi) 59,829,317.74 50,511,449.40
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租赁相关费用(vii) 778,621,814.86 715,383,500.17
使用权资产增加(vii) 673,178,887.57 463,428,194.48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vii) 28,930,015.13 20,780,171.84
提供信息技术服务(viii) 2,294,405,231.74 1,944,110,875.43
接受信息技术服务(viii) 6,584,038,500.66 4,833,763,240.56
电信设备及物资采购(ix) 4,305,742,573.21 4,249,017,741.99
电信设备及物资出售(ix) 4,949,775,977.63 4,692,254,543.13
互联网应用渠道服务收入(x) 61,533,304.94 56,904,370.87
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净
存款流入(xi) 6,680,014,661.22 4,410,970,745.96
财务公司存款利息支出(xi) 282,417,175.42 237,708,733.04
支付与数字金融业务相关服务(xii) 993,544,337.82 1,068,331,098.78
财务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贷款(xiii) 8,100,000,000.00 8,104,500,000.00
中国电信集团偿还财务公司贷款(xiii) 8,090,500,000.00 2,034,000,000.00
向中国电信集团提供贷款的利息收入(xiii) 245,036,197.00 200,787,727.96
通信资源租用(xiv) 517,418,005.74 442,356,376.96
接受融资租赁服务(xv) 5,973,349,593.48 2,212,317,146.91
提供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服务(xvi) 18,002,600.00 -
本集团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的定价主要以本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
署的相关交易框架协议所规定的原则为基础。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重大关联交易(续):
(a) 与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交易(续):
(i) 指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为本集团提供的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和监理服务。
(ii) 指本集团已付及应付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辅助服务,如修理及维护电
信设备及设施以及某些客户服务费。
(iii) 指本集团已付及应付和已收及应收中国电信集团的本地及国内长途电话的网间互
联结算支出及收入。
(iv) 指本集团已付及应付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因提供文化、教育、卫生和其他社
区服务的费用。
(v) 指本集团和中国电信集团就集中服务所分摊的相关收入及费用。
(vi) 指本集团已收及应收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租赁收入。
(vii) 指本集团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租赁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已付及应付相关金
额,包括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并非由指数或利率决定的可变租赁付
款额及非租赁组成部分的费用以及因租赁业务而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和相关费用支
出。
(viii) 指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为本集团提供及接受本集团的信息技术服务。
(ix) 指本集团从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购入及向其售出的电信设备及物资的金额及
就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采购服务而已支付及应付的佣金。
(x) 指本集团已收及应收向中国电信集团提供主要包括通信通道和应用支撑平台及代
计与代扣费服务等的互联网应用渠道服务的收入。
(xi) 指财务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吸收存款服务。
(xii) 指本集团已付及应付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因提供支付与数字金融业务相关服
务的费用。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重大关联交易(续):
(a) 与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交易(续):
(xiii) 指财务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发放及收回的贷款以及发放贷款产生的利息收入。
(xiv) 指本集团已付及应付租用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拥有的通信资源的相关费用,
包括传输网通信资源、无线网通信资源、有线接入网通信资源等。
(xv) 指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向本集团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包括售后回租、直接租
赁等融资租赁服务及相关融资租赁咨询服务。
(xvi) 指本集团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服务。
(b) 与中国铁塔的交易
铁塔资产租赁及相关费用(i) 12,360,622,023.79 12,193,484,186.29
使用权资产增加(i) 3,170,418,170.25 2,239,265,962.85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i) 1,164,199,766.00 387,471,664.50
提供 IT 服务(ii) 39,589,738.60 29,805,946.91
因租赁修改的使用权资产增加(i) (iii) - 33,518,195,846.48
(i) 指与租赁铁塔资产相关的金额,包括并非取决于指数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和非租赁
成分费用以及因租赁业务而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和相关费用支出。
(ii) 指向中国铁塔提供的 IT 服务的服务费。
(iii) 本公司与中国铁塔租赁通信铁塔及相关资产的原《商务定价协议》及其服务协议
的期限已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届满。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并批准本公司与
中国铁塔签署《商务定价协议》和《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 2023 年 1 月
中的租赁对价及租赁期限等的变更。因此,本集团于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分摊
变更后合同的对价、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
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对相关的使用权资产做出相应调整。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6) 其他关联交易
根据本集团与中国电信集团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中国电信集
团授予本集团使用包括“中国电信”、“CHINA TELECOM”在内的中国电信集团注册许
可商标。根据协议约定,中国电信集团于《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的协议期内不向本集团
收取相关使用许可费。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3,335,641.41 12,459,346.75
(8) 重大关联交易余额
关联方名称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与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
应收票据 14,675,371.49 9,935,580.00
应收账款 1,655,097,568.26 2,062,635,247.04
预付款项 720,534,358.68 641,351,206.48
其他应收款 259,710,099.26 126,437,997.93
合同资产 160,667,162.83 179,649,799.69
其他流动资产 8,086,977,777.77 8,078,243,334.72
长期应收款 2,991,062.61 40,287,644.0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2,472,646.13 51,719,613.85
应付票据 219,820,865.81 367,110,855.91
应付账款 26,224,558,054.21 23,603,724,522.24
预收款项 3,266,551.66 1,486,607.71
合同负债 245,104,237.33 270,602,157.57
其他应付款 27,398,150,231.29 19,839,199,133.26
其他流动负债 2,567,409,576.58 1,529,216,661.86
租赁负债 1,050,663,036.32 652,190,717.3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九、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8) 重大关联交易余额(续)
关联方名称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与中国铁塔
应收账款 23,796,239.67 23,348,851.75
预付款项 212,619,975.70 7,794,955.48
其他应收款 14,516,954.58 35,591,341.41
合同资产 664,971.08 182,852.68
应付票据 2,663,042,759.97 87,843,822.44
应付账款 4,842,443,854.59 4,251,806,343.00
预收款项 2,570,085.99 2,555,991.91
合同负债 506,548.71 290,360.01
其他应付款 1,872,766,907.44 1,587,215,558.21
租赁负债 31,754,944,436.43 40,339,282,791.21
注:与关联方应收或应付款项余额,除财务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间的贷款及吸收存款外,
均不带息且无抵押担保,有关交易参照与第三方交易条款相似的合同条款收取或偿
还。
财务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短期贷款之利率(附注五(9))按一般商
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
财务公司吸收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存款之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
定,同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不定期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如有)及中国电信集团及
其子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同期限同种类存款服务
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除财务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
供的贷款外(附注五(9)),未对应收关联方款项计提重大损失准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 股份支付
(1)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基本情况
为给予管理人员更大激励,本公司为员工实行股票增值权计划。在此计划下,股票增值
权以单位授出,每单位对应本公司 H 股 1 股。在股票增值权计划下本公司无须发行股份。
当行使股票增值权时,获授予者将获得在扣除适用代扣代缴所得税税款后以人民币计算
的现金款。该款项相当于行使的股票增值权单位数量乘以其行权价与行使时本公司 H 股
市价之差额,根据当时人民币与港元的适用汇率转换成人民币。本公司就股票增值权在
适用的期间确认相关的费用。
于 2018 年 11 月,本公司批准向符合资格的员工授予 23.94 亿单位股票增值权。根据此
计划,由授予日开始,股票增值权计划的有效期为五年,行权价为每单位港币 3.81 元,
行权价格将根据该计划的既定规则进行调整。获授予者自 2020 年 11 月起可以开始逐步
行使股票增值权。截至获得股票增值权日期起第三、第四及第五周年之日,员工可行使
的股票增值权的数量分别不得超过该员工所获股票增值权总数量的 33.3%、66.7%及
票增值权行权条件完成的议案》,确认 2018 年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达成,并由本公司
统一办理股票增值权行权事宜。
股票增值权 2021 年授予方案》(经国资委指示,更名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期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该方案”)的决议。根据该方案,本集团将向
及高级管理人员)授予总数约 24.12 亿单位的股票增值权,行权价为 2.686 港元。于 2021
年 3 月,本公司授予 24.02 亿单位股票增值权给符合资格的员工。由授予日开始,所有
股票增值权的行使合约年期为五年。获授予者自 2023 年 3 月起可以开始逐步行使股票增
值权。截至获得股票增值权日期起第三、第四及第五周年之日,员工可行使的股票增值
权的数量分别不得超过该员工所获股票增值权总数量的 33.3%、66.7%及 10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为 2,400,515,000 单位(2022
年 12 月 31 日:4,715,240,000 单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 股份支付(续)
(1)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续)
本集团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负债期末余额及费用总额如下: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产生的负债余额 2,175,501,363.96 1,579,330,590.47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而确认的人工成本 1,227,644,697.62 888,108,048.33
股票增值权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917,870,250.05 120,668,735.22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使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估计上述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为
确定授出股票增值权的公允价值,需在模型中输入即期价格、行权价格、剩余有效期限、
预期波动率、无风险利率、股利支付率、预计行权时的价格下限、预期的离职率。
报告期内股票增值权数量变动如下:
于1月1日 4,715,240,000 4,716,560,000
行权 (2,111,528,550) -
作废 (203,196,450) (1,320,000)
于 12 月 31 日 2,400,515,000 4,715,240,00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一、 承诺事项及或有事项
(1) 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如下:
房屋及建筑物 1,912,060,096.32 1,584,260,105.36
通信设备 21,015,330,358.40 15,022,571,613.73
合计 22,927,390,454.72 16,606,831,719.09
(2) 或有事项
截至各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二、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签订了《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暨战略合作协议》,拟以自有
资金认购国盾量子非公开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国盾量子股东大会批准,并获
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及通过相关审查。
根据 2024 年 3 月 26 日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
股人民币 0.090 元(含税),按已发行股份 91,507,138,699 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共
计人民币 8,235,642,482.91 元,上述提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长
期应收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
款、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等。
本集团对这些金融工具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有关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
之内。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利率
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
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1) 市场风险
(a)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变动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
外币风险主要源自原币为美元、欧元及港币的货币资金、应收应付款项及长期借款。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对于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公司各类外币(主要为美元、欧
元及港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升值或贬值 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
则本集团将减少或增加税前利润约人民币 40,091,236.82 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
币 40,147,070.87 元)。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对于记账本位币为非人民币的公司各类外币(主要为人民币、
美元、欧元及港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如果记账本位币升值或贬值 5%,其他因
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减少或增加税前利润约人民币 85,769,149.03 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40,159,679.13 元)。
(b) 利率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
利率风险。本集团的带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及财务公司贷款,上述带息资产主要为
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财务公司贷款,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持有的此
类资产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并未面临重大的利率风险。本集团
的利率风险主要源自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及财务公司吸收存款等。本集团
通过密切监测市场利率的变化来管理其利率风险敞口。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 93.2%(2022 年 12 月 31 日:95.8%)的借款为固定利
率借款,本集团预期利率上升或下降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带来重大影
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b) 利率风险(续)
此外,财务公司吸收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存款之利率亦主要为固定利率,参照中
国人民银行不定期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如有)及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主要合作
商业银行向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同期限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
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相关利息并不重大,管理层预期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水平不高。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货
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的账
面价值为本集团对于金融资产的最大信用风险。对本集团而言,这类风险主要源于存
放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及为家庭用户及商业用户提供电信服务时提供的信用额度产生的。
本集团会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集团主要把存款存放于拥有可接受信用评级的中国大型国有金融机构,故本集团货
币资金及债权投资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本集团持续就客户的财务状况进行信用评估,一般不会要
求就应收账款提供抵押品。这些评估侧重于客户到期偿付的历史信息及当前的偿付能
力,并考虑客户的特定信息以及关于客户经营所处的经济环境的信息。此外,本集团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其他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
分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拥有多元化的客户基础。于所列示年度,没有从任何单一
客户取得的收入占本集团总收入的 10%以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及长
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详情见附注五(3)、附注五(5)、附注五(7)及附注五(10)。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
担保物和其他信用增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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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集团通过持有足够的货币资金余额及银行信用
额度管理流动资金风险,以应对营运资金、支付借款的本金及利息、支付股息、资本支出及新投资等资金需求。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自金融机构获取的未使用信用额度为人民币 2,054.52 亿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336.39 亿元)。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一年以内或
账面价值 未折现现金流量 按要求支付 一到二年 二到五年 五年以上
短期借款 2,866,520,849.13 2,908,579,782.57 2,908,579,782.57 - - -
应付票据 7,593,763,904.40 7,593,763,904.40 7,593,763,904.40 - - -
应付账款 138,278,335,880.11 138,278,335,880.11 138,278,335,880.11 - - -
其他应付款 48,224,516,414.92 48,980,592,054.00 48,980,592,054.00 - - -
其他流动负债 2,578,153,865.34 2,611,137,387.83 2,611,137,387.83 - - -
长期借款 6,274,309,228.73 7,152,987,791.23 1,207,420,013.20 1,272,491,486.81 3,422,175,614.03 1,250,900,677.19
租赁负债 56,049,035,025.06 60,457,845,496.64 14,922,443,448.10 14,112,531,660.02 27,215,203,101.65 4,207,667,286.87
长期应付款 198,651,631.29 207,002,773.25 17,820,251.59 189,182,521.66 - -
合计 262,063,286,798.98 268,190,245,070.03 216,520,092,721.80 15,574,205,668.49 30,637,378,715.68 5,458,567,964.06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三、 金融工具及相关风险(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一年以内或
账面价值 未折现现金流量 按要求支付 一到二年 二到五年 五年以上
短期借款 2,839,574,559.77 2,883,927,614.58 2,883,927,614.58 - - -
应付票据 2,704,340,989.67 2,704,340,989.67 2,704,340,989.67 - - -
应付账款 124,555,966,789.09 124,555,966,789.09 124,555,966,789.09 - - -
其他应付款 40,509,369,124.47 40,619,558,516.40 40,619,558,516.40 - - -
其他流动负债 1,529,216,661.86 1,563,511,834.59 1,563,511,834.59 - - -
长期借款 5,596,958,636.75 6,536,281,656.01 1,167,699,168.77 1,186,759,994.46 2,508,692,884.02 1,673,129,608.76
应付债券 2,047,179,871.94 2,058,000,000.00 2,058,000,000.00 - - -
租赁负债 66,895,629,415.58 73,034,252,338.57 16,163,203,060.82 14,684,658,428.99 38,195,522,072.36 3,990,868,776.40
长期应付款 160,756,145.67 169,567,621.52 17,785,134.05 151,782,487.47 - -
合计 246,838,992,194.80 254,125,407,360.43 191,733,993,107.97 16,023,200,910.92 40,704,214,956.38 5,663,998,385.16
注:上述长期负债均含一年以内到期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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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四、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
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项目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71,428,500.32 - 54,631,869.52 1,426,060,369.8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14,271.27 - 394,641,675.69 396,655,946.96
合计 1,373,442,771.59 - 449,273,545.21 1,822,716,316.80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项目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59,185,402.20 - 126,065,346.59 885,250,748.7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734,704.06 - 398,983,753.53 401,718,457.59
合计 761,920,106.26 - 525,049,100.12 1,286,969,206.38
包含于本集团其他权益工具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的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全部被分
类为第一层次的金融工具。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按中
国股票交易市场报价为基础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13.73 亿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
民币 7.62 亿元)。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
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
值方法或模型主要为净值法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单位
净值、预期收益率、可比公司估值倍数等。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四、 公允价值(续)
(2)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情况
本集团认为,财务报表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相近。
长期债务的公允价值是采用本集团在现行市场可获取的几乎相同性质和期限的借款之
利率对未来现金流量作出折现的方法估计的,长期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属于第二层次。
综合考虑外币借款的原币后,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用作估计长期借款的公
允价值的折现率为 4.2%至 4.9%(2022 年 12 月 31 日:用作估计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
的公允价值的折现率为 2.9%至 4.9%)。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长期借款(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公允价值合计为人民币 61.24 亿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集团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的公允价值合计为人民币 76.13 亿元)。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没有任何金融工具在第一层次、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之间的转
换。
十五、 资本管理
本集团管理资本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本集团能够通过对产品和服
务作出与风险水平相称的定价,及以合理的成本取得融资,从而继续向股东和其他权
益持有人提供投资回报及利益。
本集团会定期复核及管理资本结构,力求在借贷水平较高时取得的最理想的股东回报
与资本结构稳健时所能提供的利益和保障之间保持平衡,并会因经济环境的变动对资
本结构作出调整。
本集团以贷款总额对资产总额的比率为基础管理其资本结构。本集团把贷款总额界定
为短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借款的总和。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贷款总额中未包
含中国电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人民币 24,106,454,010.07 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7,426,439,348.85 元),以及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
负债)人民币 56,049,035,025.06 元(2022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66,895,629,415.58
元)。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贷款总额对资产总额比率为 1.1%(2022 年 12 月 31
日:1.3%),此比率在本集团预期范围之内。
除财务公司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施加的资本规定外,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并无受制
于任何外来的资本要求。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34,255,577,253.85 25,848,206,830.89
减:坏账准备 (7,411,941,514.45) (5,535,957,859.68)
合计 26,843,635,739.40 20,312,248,971.21
(a)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一年以内 29,104,696,958.88 22,221,215,974.55
一到二年 2,883,108,017.06 1,822,247,168.30
二到三年 937,241,048.20 858,192,442.44
三年以上 1,330,531,229.71 946,551,245.60
合计 34,255,577,253.85 25,848,206,830.89
(b)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汇总
分析如下:
占应收账款和
合同资产余额
应收账款余额 合同资产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
和合同资产总额 5,321,491,789.50 25,030,726.23 (254,920,747.64) 14.14
(c) 截至 2023 年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公司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
的应收账款。
(d) 坏账准备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于应收账款按照整个存续期的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 应收账款(续)
(e)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57,214,942.83 0.75 (239,637,517.07) 93.1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3,998,362,311.02 99.25 (7,172,303,997.38) 21.10
合计 34,255,577,253.85 100.00 (7,411,941,514.45) 21.64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45,979,839.18 1.73 (397,393,776.35) 89.1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5,402,226,991.71 98.27 (5,138,564,083.33) 20.23
合计 25,848,206,830.89 100.00 (5,535,957,859.68) 21.42
(f)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组合 — 电话和互联网用户: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 预期信用损
金额 失率(%) 金额 金额 失率(%) 金额
合计 12,197,600,495.43 (3,915,789,804.52) 11,273,585,949.72 (3,256,899,510.66)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 应收账款(续)
(f)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续):
组合 — 企业用户: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 预期信用损
金额 失率(%) 金额 金额 失率(%) 金额
合计 14,119,896,756.09 (3,165,877,735.37) 9,345,974,595.25 (1,871,057,450.10)
(g) 信用损失准备情况
年初余额 (5,535,957,859.68) (4,547,582,631.05)
本年计提及转回 (2,856,747,296.55) (1,920,699,459.66)
本年核销 1,081,265,177.73 1,041,135,466.85
其他 (100,501,535.95) (108,811,235.82)
年末余额 (7,411,941,514.45) (5,535,957,859.68)
报告期内,本公司核销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电话和互联网用户款项,单项核销应收账
款对本公司而言并不重大。此外,本公司于报告期内转回应收账款坏账金额不重大。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
委托贷款 2,500,000,000.00 -
代收代付款 2,979,039,417.47 1,940,037,586.83
押金及保证金 1,072,941,560.65 1,182,466,571.49
应收股利 89,830,619.19 89,827,764.97
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29,816,546.43 31,461,736.75
结算款 39,373,708.31 23,095,532.39
其他 1,326,008,787.78 1,177,999,182.07
小计 8,037,010,639.83 4,444,888,374.50
减:坏账准备 (581,258,315.01) (535,753,526.89)
合计 7,455,752,324.82 3,909,134,847.61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一年以内 5,951,353,226.58 2,508,791,478.04
一到二年 756,183,621.97 1,006,488,868.72
二到三年 624,176,559.34 271,815,103.97
三年以上 705,297,231.94 657,792,923.77
合计 8,037,010,639.83 4,444,888,374.5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续)
(b)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33,378,705.06 4.15 (333,378,705.06)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703,631,934.77 95.85 (247,879,609.95) 3.22
合计 8,037,010,639.83 100.00 (581,258,315.01) 7.23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14,363,824.99 7.07 (314,363,824.99)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130,524,549.51 92.93 (221,389,701.90) 5.36
合计 4,444,888,374.50 100.00 (535,753,526.89) 12.05
(c) 信用损失准备情况
年初余额 (535,753,526.89) (448,962,988.01)
本年计提及转回 (61,605,770.04) (164,125,389.62)
本年核销及其他 16,100,981.92 77,334,850.74
年末余额 (581,258,315.01) (535,753,526.89)
于报告期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对本公司而言不重大。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其他应收款(续)
(d)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占其他应收款
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余额总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
其他应收款总额 3,283,275,454.24 (132,289,700.92) 40.85
(e)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应收股利。
(3)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3,549,306,887.92 2,119,072,280.06
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45,459,991.15) (65,368,445.60)
合计 3,303,846,896.77 2,053,703,834.46
本公司的合同资产主要由产业数字化及固网智慧家庭服务合同产生,本公司预期在
其正常经营周期(通常为一年)内收回,因此将其归类为流动资产。
截至 2023 年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公司不存在重要的合同资产的核销情况。
(4) 长期股权投资
以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
-子公司(a) 34,925,600,677.38 33,085,600,677.38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
-联营企业(b) 42,660,906,010.09 41,852,811,661.34
-合营企业 33,074,405.60 25,427,953.98
小计 77,619,581,093.07 74,963,840,292.70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合计 77,619,581,093.07 74,963,840,292.7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以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年增减变动
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计提减值准备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中国电信集团黄页信息有限公司 262,384,368.53 - - - 262,384,368.53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1,067,205,228.96 - - - 1,067,205,228.96 -
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 1,132,469,020.40 - - - 1,132,469,020.40 -
中国电信(美洲)公司 211,996,229.15 - - - 211,996,229.15 -
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348,416,521.67 - - - 348,416,521.67 -
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 1,077,471,962.78 - - - 1,077,471,962.78 -
中国电信澳门有限公司 510,600.00 - - - 510,600.00 -
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250,000,000.00 - - - 250,000,000.00 -
浙江翼信科技有限公司 16,000,000.00 - - - 16,000,000.00 -
上海天翼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00 - - - 200,000.00 -
兰州乐智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杭州天翼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37,000,000.00 - - - 37,000,000.00 -
天翼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5,000,000,000.00 - - - 5,000,000,000.00 -
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529,865,712.81 - - - 529,865,712.81 -
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500,000,000.00 - - - 3,500,000,000.00 -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 14,021,908,167.49 - - - 14,021,908,167.49 -
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 1,056,208,581.62 - - - 1,056,208,581.62 -
天翼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00.00 - - - 300,000,000.00 -
上海电信住宅宽频网络有限公司 30,000,000.00 - - - 30,000,000.00 -
上海凯讯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2,954,960.40 - - - 2,954,960.40 -
上海市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140,000,000.00 - - - 140,000,000.00 -
上海信天通信有限公司 99,325,920.00 - - - 99,325,920.00 -
上海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58,416,085.04 - - - 358,416,085.04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以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年增减变动
子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计提减值准备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中国海底电缆建设有限公司 22,015,357.24 - - - 22,015,357.24 -
临港算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900,000,000.00 - - - 900,000,000.00 -
中电智恒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60,000,000.00 - - - 60,000,000.00 -
江苏省公用信息有限公司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江苏号百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浙江公众数据通信有限公司 14,045,433.92 - - - 14,045,433.92 -
福建通信信息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10,500,000.00 - - - 10,5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50,000,000.00 - - - 50,000,000.00 -
深圳市蛇口通讯有限公司 242,808,376.49 - - - 242,808,376.49 -
深圳高新区信息网有限公司 7,672,052.49 - - - 7,672,052.49 -
北京辰茂南粤苑酒店有限公司 36,387,700.99 - - - 36,387,700.99 -
多彩贵州印象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4,560,000.00 - - - 4,560,000.00 -
四川公用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251,239,459.17 - - - 251,239,459.17 -
兰州飞天网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4,038,938.23 - - - 24,038,938.23 -
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0,000,000.00 - - - 20,000,000.00 -
中电信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1,400,000,000.00 500,000,000.00 - - 1,900,000,000.00 -
中电信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60,000,000.00 - - - 560,000,000.00 -
江苏算力数据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 50,000,000.00 -
中电信量子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90,000,000.00 - - 190,000,000.00 -
中电信人工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 500,000,000.00 -
中电信翼金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 200,000,000.00 -
中电信翼康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 200,000,000.00 -
中电信翼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20,000,000.00 - - 220,000,000.00 -
合计 33,085,600,677.38 1,860,000,000.00 (20,000,000.00) - 34,925,600,677.38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长期股权投资(续)
(b) 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年增减变动
联营企业 12 月 31 日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净损益 调整 变动 股利或利润 12 月 31 日 年末余额
中国铁塔 39,270,500,398.20 - - 2,105,994,079.62 - - (1,166,336,610.17) 40,210,157,867.65 -
上海信投 1,894,220,897.15 - - 110,195,973.52 1,667,688.81 12,349,598.78 (36,000,000.00) 1,982,434,158.26 -
其他 688,090,365.99 - (83,998,054.63) (133,307,178.78) - - (2,471,148.40) 468,313,984.18 -
合计 41,852,811,661.34 - (83,998,054.63) 2,082,882,874.36 1,667,688.81 12,349,598.78 (1,204,807,758.57) 42,660,906,010.09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a) 434,374,419,332.35 411,794,554,276.12
营业成本 300,280,496,131.33 286,107,552,349.91
(a) 本公司营业收入分解如下:
按商品或服务的种类
服务收入 428,641,866,925.14 407,348,863,995.14
其中:移动通信服务收入(i) 193,494,314,842.46 189,114,415,016.45
固网及智慧家庭服务收入(ii) 116,482,518,715.83 113,148,965,124.07
产业数字化服务收入(iii) 110,511,420,085.27 98,025,212,295.29
其他服务收入(iv) 8,153,613,281.58 7,060,271,559.33
出售商品及其他收入(v) 5,732,552,407.21 4,445,690,280.98
合计 434,374,419,332.35 411,794,554,276.12
其中:与客户合同产生的收入 431,985,584,593.63 409,733,095,715.41
其他来源收入 2,388,834,738.72 2,061,458,560.71
收入确认的时间
在某一时点确认 5,454,231,520.26 4,445,690,280.98
在某一段时间内确认 428,920,187,812.09 407,348,863,995.14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续)
(a) 本公司营业收入分解如下(续):
(i) 主要指本公司向用户收取的包括移动通话、移动互联网接入、短信等移动服务
收入的合计金额。
(ii) 主要指本公司向用户收取的包括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接入、天翼高清、智慧
家庭应用服务等固网服务收入的合计金额。
(iii) 主要指本公司向用户收取的包括互联网数据中心、云服务、数字化平台服务、
专线服务等服务收入的合计金额。
(iv) 主要指本公司出租物业收入及其他收入的合计金额等。
(v) 主要指本公司向用户出售移动终端设备及固网通信设备收入等。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分配至本公司现有合同项下剩余履约义
务的交易价格总额即为预期于未来 1 至 3 年内按合约条款提供服务时确认的收入。
(6) 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 2,090,529,325.98 2,026,655,173.60
成本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 142,241,628.12 154,497,826.8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73,591.7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6,327,360.00 6,327,360.00
其他 75,577,106.75 41,883,875.88
合计 2,314,749,012.61 2,229,364,236.28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4,370,947,958.52) (6,629,869,912.9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除与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
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补助外) 1,186,154,928.11 1,115,506,014.26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406,547,127.45 633,578,188.18
增值税加计抵减 2,324,571,777.45 3,448,880,912.49
除同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32,651,375.86 29,924,624.24
债务重组损益 - 4,503,256.7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含合同资产)减
值准备转回 216,007,522.82 74,459,796.81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
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917,870,250.05) (120,668,735.2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的当期净损益 - (3,469,806.4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333,909,259.53 1,987,821,924.48
小计 1,211,023,782.65 540,666,262.53
减:所得税影响额 (344,351,921.06) (120,253,071.85)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6,182,968.20 (15,680,291.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892,854,829.79 404,732,899.4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
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2023 版 1 号解释性公
告”),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集团按照 2023 版 1 号解释性公告的规定编制
常性损益产生影响。
根据 2023 版 1 号解释性公告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
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
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93 6.41 0.33 0.30 0.33 0.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73 6.32 0.32 0.30 0.32 0.30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编制基础: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
则进行计算及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