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77 人,共计 225 人(39 名激励对象同时参与了首次授
予及预留授予)。
前公司总股本的 0.4586%;预留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37.3222 万股,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的 0.1207%。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第二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按规
定为符合条件的 187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 141.8463 万股、77 名预留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 37.322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一)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
主要内容如下:
不超过 461.10 万股,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527.55 万股的 2.25%,
其中:其中首次授予 404.70 万(调整前)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20527.55 万股的 1.97%,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7.77%;预留授予 53.73 万
股(调整前),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527.55 万股的 0.26%,预
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1.85%
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
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预留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84 人,包括公司(含子
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含独立董事 和监事。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在首次授予日满 12 个月后的 36 个月内
分三期归属激励对象,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能否办理归 属的条
件。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第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一个归属期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第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二个归属期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部分第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三个归属期 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
标为激励对象能否办理归属的条件。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 归属比例
预留部分第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一个归属期 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第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二个归属期 留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 样不得
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归
属事宜。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归属,以达到绩 效考核
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具体如下所示: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 2022-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根据 考核指
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①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各年度净利润(A)
第一个归属期 2022年 10,800万元 12,000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3年 13,500万元 16,000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4年 17,500万元 20,000万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年度净利润(A)
An≤A X=80%
A X=0
注: 1、上述“净利润”指标为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
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各年度净利润(A)
第一个归属期 2023年 13,500万元 16,000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4年 17,500万元 20,000万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年度净利润(A) An≤A X=80%
A X=0
注: 1、上述“净利润”指标为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
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计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 考核指
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未能
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届时根
据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额度:
考核评级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权益额度=个人当年计
划归属权益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 全归属
的,应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或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
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
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所有激励对象在各归属期对应的满足归属条件可归属的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
前(含公告日)须为公司及子公司在职员工。
(二)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次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公司
露。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同意对本次 激励计
划的授予价格由 24.81 元/股调整为 24.69 元/股,并确定以 2023 年 3 月 21 日
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4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53.73 万股限制性股
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 进行了
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
见。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3 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
象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2 人调整为 238 人,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461.10 万股调整为 453.5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404.70
万股调整为 397.10 万股,预留授予 56.40 万股不变。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38 人因个
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
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实施
完毕,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6,608,093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18581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4.967750 股。因此,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归属期
第二批归属)数量调整为 47,897 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三个归属
期)数量调整为 3,063,749 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804,217 股。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2021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205,275,4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2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24,633,059.16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授予价格由 24.81 元/股 调整为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
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实施
完毕,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6,608,093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18581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4.967750 股。因此,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首次及预 留)调
整为 16.3494 元/股。
(四)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数量、授予价格的变动外,本次归属 的相关
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 自首次
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3 月 24 日。因此本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3 月 2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3 日。
(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 自预留
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3 月 21 日。因此本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3 月 21 日至 2025 年 3 月 20 日。
(三)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
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187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1.8463万
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77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7.3222
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的相关事宜。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激 励计 划》和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 件成就
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盛弘股份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 ,符合归属条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述情形,符合归属
的;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
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对象均符合归属任
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
对应考核 务所(特殊普通合
归属安排 各年度净利润(A)
年度 伙)出具的致同审
首次授予 字(2024)第
第二个归 2023年 13,500万元 16,000万元 441A004499 号《审
属期 计报告》,2023 年
预留授予 公司归属于
第一个归 2023年 13,500万元 16,000万元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属期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为 38069.34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万元,剔除股权激
度 励的影响后为
A≥Am X=100% 39,958.22 万元,
年度净利 X=80% 满足首次授予第二
An≤A
润(A)
A X=0 个业绩考核目标及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为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预留授予第一个业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 绩考核目标。
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五)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 2023 年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 度绩效考核情况:
时根据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额度: 1、首次授予部分
考核评级 A B C D 13 名激励对象、预
个人层面归属 留授予部分 7 名激
比例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权益额度=个
离职,已不符
人当年计划归属权益额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合激励条件。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
全归属的,应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员外,首次授予部
若公司/或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
分 187 名激励对
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
象、预留授予部分
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
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所有激励对象在各归属期对应的满足归属条件可归属的董事会决议
果均为 A/B,个人
公告日前(含公告日)须为公司及子公司在职员工。
层面归属比例为
分 0 名激励对象、
预留授予部分 0 名
激励对象 2023 年
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C,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为 60%;首次
授予部分 0 名激励
对象、预留授予部
分 0 名激励对象
结果均为 D,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为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共 225 名激励对
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87 人,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141.8463 万股;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
为 77 人,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3222 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获授的限
本次可归属 可归属数量占获
制性股票
姓名 职务 国籍 数量(万 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
股) 数量的百分比
股)
董事、副总经理、
杨柳 中国 8.00 2.40 30%
财务总监
魏晓亮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8.00 2.40 30%
胡天舜 董事会秘书 中国 4.50 1.35 30%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84
人)
合计(187 人) 315.90 94.77 30%
注:以上激励对象已剔除离职人员。
获授的限 本次可归属 可归属数量占获
姓名 职务 国籍 制性股票 数量(万 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 股) 数量的百分比
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77
人)
合计(77 人) 49.87 24.9350 50%
注:以上激励对象已剔除离职人员。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 理办法》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 、有效。
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
属名单并出具相应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 性股票
归属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 核 查 , 我 们 认 为 : 根 据 《 上 市 公 司 股 权激 励 管 理 办法 》 ( 以 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本次符合归 属条件
的 187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 141.8463 万股以及 77 名预留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办理 37.3222 万股股票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激励对象中 18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含首次授予部分 13 人及预留授予部
分 7 人,其中,2 名激励对象同时参与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 187 名激
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 77 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可归属的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 司为符
合归属条件的 22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有关事宜,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
议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董事会决议日前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 将在授
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 变动、
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 按照限
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 资本公
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 对本次
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 计报告
为准。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 对本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179.1685 万股,
归属完成后总股本将由 309,293,725 股增加至 311,085,410 股(本次归属事项
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 理结果
为准),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 师事务
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 司股权
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本次预留授予部分归属及本次作废 已获得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3 月 24 日进入第
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本次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涉及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本次
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本次预留授予部分归属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 计划》
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 法》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预留 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