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 伟明环保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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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4-020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 22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以电
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汪和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67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有
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明确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具体如下: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28,500.00 万元,发行数量 28.50 万手(285.00
万张)。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
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4 月 3 日,T+4 日)
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10 月 8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
年 3 月 27 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8.28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2024 年 3 月 26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
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
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
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4 年 3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
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
通知》(上证发〔2022〕91 号)的相关要求。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伟 24 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3 月 27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0.168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
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0168 手可转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67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根据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
户并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募集资金存
入该等账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人、相应拟开户银行在募
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
行监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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