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宁夏银
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能源”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银星能源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
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银星能源拟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 100,000 万
元,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期限拟定为 12 个月以内,借款利率不
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LPR),按季结息,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吉林
注册资本:502,5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火电、铝、风电、太阳能发电、供热、及其相关产业的建设
与运营管理,从事煤炭、铁路、机械制造及其相关产业的投资,(以上涉及行政
许可的项目必须凭许可证经营);以下各项限分公司经营:污水处理;铁路货物
运输及铁路运输相关服务;煤炭销售;物流园区开发建设营运;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搬运装卸、物流配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黄河西路520号。
宁夏能源控股股东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82%,其他股东分
别是宁夏惠民投融资有限公司持股17.96%,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二)关联关系说明
宁夏能源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78,490,9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联法人。
(三)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宁夏能源不是失
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四)财务指标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夏能源总资产人民币28,673,311,337.68元,净资产
人民币12,543,986,054.97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9,169,058,147.79元,净利润
人民币1,791,049,265.52元(经审计)。
截至2024年2月29日,宁夏能源总资产人民币28,096,644,623.92元,净资产人
民币12,828,382,978.5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456,320,081.60元,净利润人民
币287,023,764.16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季结息。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向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100,000万元。期限拟定为12
个月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
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季结息。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有关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委托贷
款合同。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合公司当前资金的实际需要。
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目前,公司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余额0万元。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
案。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拟通过中铝财务公司向控股股东宁夏能源申请委托贷款100,000万元,
期限拟定为12个月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季结息。定价原则合理、公允,
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贷款符合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需要。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
项已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和九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并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是基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本次关
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控
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翟云飞 罗 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