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4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世海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同时为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的发展战略,拟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作为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
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
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
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时间至今
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仍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5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
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本次回购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完成之日前,若公司实施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票价格除
权除息之日起,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回
购价格上限。
本次回购实施期间内,若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无法实施回购的,
在本次回购方案确定的资金总额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回购价格
上限。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
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
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10,765 万元(含),具体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际回购资金
总额为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在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8.50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12,664,705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 2.00%;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6,470,588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2%。具体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
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回购期限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的,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已使用的回购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回购方案的,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
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间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
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的回购期限不得超出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
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最新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
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3)具体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 起至上
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